那晚,他帶我到海沃德【Hayward,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都會,近弗裡蒙特】的阿富汗餐廳,點了太多的食品。他跟店東說,他的兒子春季就要上大學了。畢業之前,我就上大學的事情跟他稍稍爭辯過,奉告他我想事情,補助家用,存些錢,或許次年才上大學。但他恨鐵不成鋼地盯了我一眼,我隻好閉嘴。
“儘管開疇昔,”他讓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進外套的口袋,掏給我一串鑰匙,“那邊。”他指著停在我們前麵的一輛轎車。那是一輛舊款的福特,又長又寬,車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認不出是甚麼色彩。“它得烤漆,我會讓加油站的伴計換上新的避震器,但它還能開。”
“我不歡迎你在這裡,”阮先生說,站在他老婆身前,他用柺杖指著爸爸,然後轉向我,“你是個很好的年青人,但是你爸爸,他是個瘋子。這裡再也不歡迎他。”
1983年春季的某個禮拜天,我走進一家出售精裝舊書的小店,中間是家印度電影院,往東是美國國度鐵路和弗裡蒙特大道交界的處所。我跟爸爸說等我五分鐘,他聳聳肩。他當時在弗裡蒙特某個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高出弗裡蒙特大道,走進一家雜貨便當店,店東是一對大哥的越南伉儷,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們白髮蒼蒼,待人和睦,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則換過髖骨。“他現在看起來像《無敵金剛》了,”她老是這麼笑著對我說,伸開冇有牙齒的嘴巴。“記得《無敵金剛》嗎,阿米爾?”接著阮先生會學著李・梅傑斯,怒眉倒豎,以遲緩的行動假裝正在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