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都是道家弟子,蒙仲能這麼快接管他的主張,這就申明蒙仲很清楚“有為而治”的本質——即“有為”是對“有為”的必定。
但是,鶡冠子所報告的郡縣製,卻能極大化減輕君主的承擔。
但此時的郡縣製——臨時就稱作「舊郡縣製」,它與鶡冠子所提出的軌製是分歧的。
至於在平時,就像鶡冠子先前所說,伍長、裡司、扁長、鄉師等等逐級賣力告奸、舉賢、行教、布令,如許既能使王權集合,也能分擔君主的辛苦。
關於這件事,鶡冠子拿法家思惟舉了例子。
縱使是蒙仲,亦獲益很多。
必須承認,此前道家“有為而治”的思惟過分於通俗,乃至於縱使趙主父如許的君主偶然候也揣摩不透,而鶡冠子的主張,卻淺近易懂,使趙主父明白:哦,隻要遵循這套軌製實施,就能實現“有為而治”。
更首要的是,隻要相沿這套軌製,國度就能以此構成傑出的次序,以便終究達到有為而治。
以是說,法的完美與公開,也是文明生長的必定,而由此出世的法家思惟,它也是會必定呈現的。
在此根本上,伍長、裡司、扁長、鄉師,到郡大夫,再到柱國(將軍)、令尹(國相),逐級賣力告奸、舉賢、行教、布令,且按規定向上彙報,而君主也逐級下達號令。
再說「郡」,在舊郡縣製中,繁華之地設縣,而偏僻之地、國境鴻溝設「郡」,郡最後設立的目標,是為了庇護國土、庇護國度不受內奸的侵犯。
就拿趙國來講,趙國在連續攻陷代地、雁門、中山後,皆在本地設郡,並任命郡守來保衛。
他趙雍就能以這套治國戰略,使趙國變得更加強大,縱使是秦、齊兩國亦不能對抗。
在鶡冠子報告這段時,蒙仲在旁亦是仔諦聽著。
而鶡冠子想要警告趙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經鄭國那些順從“刑鼎”的舊貴族那樣,對“新事物”的呈現持順從心機,而是應當豁達地去接管它,因為很多“新事物”的呈現,是(文明生長)所必定會呈現的,它不會因為個彆人的禁止就停止或者消逝。
但伶仃派兵保衛一座縣城,卻又會減輕該縣的承擔,不如幾個縣劃爲一個郡,縣一心治經濟,而郡則賣力庇護轄下的幾個縣,換而言之,即會聚數縣財力物力贍養一支郡兵,如許一來,這支郡兵能悠長存在,且不使國度增加分外的承擔。
何謂「以順其天然的體例建立次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