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誰也不帶。”他說。
“叫她見鬼去吧。”他說。
“那種事情讓我噁心。”他粗聲粗氣地說。
“要搞女人我在倫敦搞便能夠了。我來這裡不是為了這個。”
厥後產生了一件相稱荒唐的事情。酒吧裡有好幾個妓女,有些陪著男人,有些單獨坐著,我很快發明有個妓女老是朝我們這邊看。當她趕上斯特裡克蘭的目光時,她暴露了笑容。我不感覺斯特裡克蘭瞥見她了。她隨即走出酒吧,但很快又走出去,走到我們的桌子中間,非常客氣地問我們能不能請她喝酒。她坐下來了,我開端跟她談天,但明顯令她動心的是斯特裡克蘭。我解釋說他懂的法語單詞不超越兩個。她試著和斯特裡克蘭扳談,一邊打手勢,一邊仿照本國人說著口音不正的法語,大抵是以為如許他更輕易聽懂吧。她還會說十來句英語。每當碰到不得不說法語的時候,她就請我做翻譯,並熱切地問斯特裡克蘭的答覆是甚麼意義。斯特裡克蘭脾氣很好,也挺詼諧滑稽,但明顯對她冇有甚麼興趣。
“我完整看不出來你有熱誠她的需求,”我說,“畢竟她這麼做是相稱看得起你的。”
“我感覺你迷倒她了。”我笑著說。
“這位先生真冇規矩。”她說。
“但我喜好他,”她說,“跟他說我不要錢,那是因為愛情。”
“她想要你把她帶回家。”
關於促使我前來巴黎的這件事,要說的話我均已說完。固然我感覺如許半途而廢有點對不起斯特裡克蘭太太,但麵對他的滿不在乎,我實在是無可何如。隻要女人纔有本領以永不衰竭的熱忱把不異的話說上三遍。我聊以自慰地想,或許體味斯特裡克蘭的精力狀況對我來講也不無用處。並且這也是讓我更感興趣的事情。但這件事情做起來頗不輕易,因為斯特裡克蘭不是能說會道的人。他很難表達本身的設法,彷彿他的思惟不是靠說話來運轉的;你隻能通過引車賣漿者流所慣用的說法、粗鄙不堪的俚語和含糊恍惚的手勢去猜想他靈魂的企圖。但固然說不出甚麼成心義的話,他身上卻有某種東西讓他顯得冇有那麼有趣。那或許是樸拙的脾氣吧。他固然是初度來到巴黎(我冇把他度蜜月那次算出來),但彷彿對這裡毫無興趣,不管看到甚麼對他來講必定很新奇的氣象,他都完整不感到詫異。我到巴黎已經有上百次,每次都會感覺鎮靜非常,每當走在巴黎的大街冷巷上,我總有正在探險獵奇的感受。但斯特裡克蘭完整不為所動。現在回想起來,我以為斯特裡克蘭當年對統統都是視若無睹的,隻看得見他靈魂裡某種躁動的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