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眾百姓收回一聲感喟,他們也知這是必定的成果,隻是那怒山底子未受甚麼傷損,卻要阿清陪上一條命,實在讓人扼腕。
亦有人擁戴道:“恰是如此,那怒山固然隻是個蠻人,但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那女子既然嫁了他,便要三從四德,起殺心便是該殺,何況還真脫手了。”
怒山除了虐待她以外,對她家人亦甚為刻薄凶惡,數次打傷其父母弟妹,阿清已對他恨之入骨。她一介弱女子,既然敢提刀殺人,就已經心如死灰,做好了抵命的籌算。
秦縣丞一開端也鬆了口氣,但緊接著便感覺不對,葉行遠固然說了“殺人者死”,但是判詞中壓根未曾提及怒山乃是阿清的丈夫,也就是把“行刺親夫”這一節悄悄帶過。
這不對勁啊!淺顯殺人,與殺親之罪差了一等。若不算行刺親父,阿清殺人隻至重傷,又自首認罪,遵循仁宗天子傳下來廣大為懷的常例,這可判不了極刑!
刑部複覈下來,如果重定極刑,大人本日之行,不是白做的麼?”
葉行遠冷冷掃了他一眼道:“吼怒公堂,成何體統?再有下次,本官必嚴懲不貸!”
他們蠻人夙來不重女子,隻感覺女人是從屬物,老婆也不過是傳宗接代的東西罷了。要來阿清,不過是一時婬欲,而後吵架虐待了兩年,怒山也感覺夠本了。
葉行遠當然也想清楚了這些,他曉得此事看上去隻是末節,一旦上報,必定會引發軒然大波。刑部,乃至於內閣大學士們,都有能夠在這件事上做文章。他挑選如此訊斷,能夠說是在玩火。
為了保護綱常,他們不管到底產生了甚麼,阿清到底有甚麼痛苦,必然就得死。她若不死,綱常不穩,天下人都會質疑賢人之教,這豈是戔戔一條性命能夠比擬的?
甚麼?阿清自度必死,抬首瞠目結舌。堂下更是一片嘩然。
秦縣丞這才放心,從葉行遠來瓊關縣這一段時候來看,行事很有標準,應當不至於為了一點憐憫之心亂了方寸。
葉行遠點了點頭,也不再傳喚被告,略一思考,便做了訊斷,“犯婦阿清,企圖暗害蠻族怒山,當堂招認不諱。按本朝法規,殺人者死......”
李宗儒與他一處,也是伴同痛罵:“如此一判,天下人皆知殺夫無罪,弑父弑君之輩又將如何?此人真乃用心叵測,隻為市恩收取民氣,連這賢人經驗都不顧了,該殺!”
第二日,葉行遠升堂。怒山等一眾蠻人對勁洋洋站鄙人首,等候著本身這個背叛的老婆被當眾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