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第2頁/共4頁]

秦縣丞愈發目瞪口呆,隻能唯唯稱是,額頭盜汗涔涔而出。

葉行遠點了點頭,也不再傳喚被告,略一思考,便做了訊斷,“犯婦阿清,企圖暗害蠻族怒山,當堂招認不諱。按本朝法規,殺人者死......”

他略作思考,便開端寫信給京中各處老友,報告此事,令他們一起照應,必然要此案在刑部複覈之時,打回重審。隻要壓住了葉行遠疏忽綱常判案,斬了阿清,這件事辦成鐵案,就毫不容葉行遠翻身。

他還是淡然答道:“本官自有事理,你不必擔憂。對了,待會兒怒山行刑結束,臨時收監,他之前毆傷性命諸事,還要細細調查,另案措置。”

葉行遠斂容而坐,臉上的神采看不出悲喜。秦縣丞怕他犯胡塗,又湊上來提示,“大人,此女罪不容恕,你可不要心軟。”

為了保護綱常,他們不管到底產生了甚麼,阿清到底有甚麼痛苦,必然就得死。她若不死,綱常不穩,天下人都會質疑賢人之教,這豈是戔戔一條性命能夠比擬的?

他們蠻人夙來不重女子,隻感覺女人是從屬物,老婆也不過是傳宗接代的東西罷了。要來阿清,不過是一時婬欲,而後吵架虐待了兩年,怒山也感覺夠本了。

但也有人表示質疑,“大民氣善,當然不錯。但阿清畢竟是行刺親夫,此乃違逆綱常之大罪,這般輕判真的好麼?”

秦縣丞心驚膽戰,悄悄走到葉行遠身邊,又苦著臉勸道:“大人何故如此?你不是說殺人償命麼?”

這不對勁啊!淺顯殺人,與殺親之罪差了一等。若不算行刺親父,阿清殺人隻至重傷,又自首認罪,遵循仁宗天子傳下來廣大為懷的常例,這可判不了極刑!

葉行遠冷冷掃了他一眼道:“吼怒公堂,成何體統?再有下次,本官必嚴懲不貸!”

人族這邊群情紛繁,亦起爭辯。而蠻族那邊就是轟然大鬨,怒山跳起來叫道:“昏官!豈能如此胡塗判案?這賤人要殺我,就杖責放逐了事?就算不千刀萬剮,也得斬首示眾?”

秦縣丞這才放心,從葉行遠來瓊關縣這一段時候來看,行事很有標準,應當不至於為了一點憐憫之心亂了方寸。

他隻感覺骨軟筋酥,轉動不得,隻能喝罵不斷,“我不平!我不平!狗官草菅性命,吾等族人,毫不會善罷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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