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特權標簽到底是如何回事呢?
當然,偶爾還會呈現罕見的狀況。第一年,利用特權標簽;第二年,球員還是回絕讓步,索要條約太高,又或者球隊還是麵對硬人為帽困局,因而就再次利用特權標簽,那麼人為疊加就必須是前一年根本上增加144%。
簡樸地以陸恪為例。
事理歸事理,買賣歸買賣,舊金山辦理層現在也正在拉鋸戰當中,但起碼,他們還是保持著主動主動的姿勢,這是一個好動靜。
值得重視的是,獨占特權球員的人為是遵循“同一年”來計算的,而非獨占特權球員則是遵循“前五年”來計算的,按照聯盟硬人為帽每年一漲的規律來看,此中的人為差彆也是非同小可的。
遵循陸恪的新秀條約規定,一向到2013年八月一日為止,他都是舊金山49人的球員。在停止日期之前,舊金山還是握有主動權,陸恪都冇法成為自在球員。
就一名非獨占特權球員來講,球隊必須給球員供應一年條約,人為很多於前五個賽季同位置最高年薪五名球員的均勻數字,又或者是球員上一年人為的120%,這兩項公司以較高的數字計算。
按照ESPN數據統計顯現,自1993年以來,一共有三十名打擊鋒線球員貼上特權表示,戍守鋒線球員是二十七名,線衛則是二十六名,就連棄踢手也有四名。換而言之,辦理層始終以為,兩條鋒線的球員的性價比是更高的。
題外話,如果想要體味當年或者近年哪些位置最具代價,特權標簽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風向標。
特權標簽的意義就是,球員歸球隊統統,不答應和其他球隊構和;過渡標簽的意義則是,球員還是歸球隊統統,但答應和其他球隊構和。分歧的標簽,條約規定的報酬、條目、限定以及嘉獎等等都將分歧。
2018年匹茲堡鋼人的跑衛雷維昂-貝爾(LeVeon-Bell)就是如此環境,持續兩年被利用了特權標簽,這激發了雷維昂的激烈不滿,然後雷維昂就以罷賽的體例和球隊死磕,成果就是兩敗俱傷,但團體來講,還是是球隊占有上風。
被選為特權標簽的球員,如果同意為球隊效力,並且不與其他球員構和條約,那麼就將獲得一年的人為包管。
特權標簽球員還能夠細分為兩種:獨占特權球員和非獨占特權球員。
大家都曉得陸恪將博得一份大條約,舊金山必定不肯意罷休陸恪,但題目就在於,這份條約到底多大?更首要的是,如果舊金山冇法婚配陸恪等候的條約,那麼事情是否會呈現不測轉機?乃至能夠再次顫動全部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