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怒不已,操杖擊之,杖即摧折而成數十段,皆飛揚如弓激矢,中壁穿柱,壁柱俱陷。父驚,即止。君曰:“向所啟者,實慮如此,相逢中人,即有傷損。”父曰:“汝言得道,能起死人否?”君曰:“死人罪重惡積,不成複活者,即不成起也;若橫受短折者,便可令起也。”父因問鄉裡死者多少人,誰當可起之,君乃遂召社公問之,父聞中庭有人應對,不之見也。問社公:“此村中諸已死者,誰可起之?”世人皆聞社公對曰:“某甲可起。”君乃曰:“促約來所關由,使發遣之事須了,可掘。”因而日入以後,社公來曰:“事已決了,便可收回。”因而君語死者家人,掘之,發棺,出死人,死人開目擺盪,但未能語,舉而出之,三今後能坐,言語了了。如此發數十人,皆複活,活十歲方複死爾。
第6章[第5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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