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了,許仲、陳褒這是想用“妖言罪”來讒諂第三氏了,而實際上,“生子兩端,天將二日”這八個字也的確和“彼蒼已死,黃天當立”一樣,是不折不扣的“妖言”。

這些罪行不是一小我犯下的,每條罪行前都有一小我名,即犯法之人,厥後是其罪名,再後邊是苦主的名字。大抵算下來,牽涉到了第三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幸虧許仲、江禽等皆為本鄉輕俠,寒暄遍及,人脈很廣,才氣夠在短短幾天內彙集到這麼多的罪證。

他將文牘看完,怒道:“我雖非本村夫,平時也傳聞過這個第三氏,知其長年橫行鄉裡,自稱閭裡大俠,以武犯禁,隻是卻冇想到竟然如此放肆、罪過!若這些罪名皆失實,族其三屬也不為錯!”

西漢的淮南王劉安因“熒惑百姓,妄作妖言”,不但本人他殺,王後、太子、涉案來賓“皆族”,且遭到連累的“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他將竹簡還給許仲,輕釦案幾,說道:“如此,你們歸去奉告杜買,叫他明天一早就上書縣君,告密第三氏妖言惑眾。”胡/平是在繁陽亭被捉的,杜買乃是第一經手人,這個告密人非得由他來當不成,荀貞不能越庖代俎,不過,他也不會袖手旁觀,頓了頓,又說道:“並奉告杜買,叫他另寫一份告密的文書給我,我好也同時上書縣中。”

……

“兗州劉氏妖言案”,荀貞聽聞過一二。這劉氏乃是本地的一個大族,家中甚富,本來稱雄縣鄉,卻就因為一個“妖言”之罪,一夜之間,族人或被誅、或被放逐,儘數遭到連累,偌大的一個家屬就此煙消雲散。

——

秦漢“妖言案”甚多,遠則如秦之坑儒,有一個首要的啟事就是:“諸生在鹹陽者,吾令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黎”。又如秦末,“本年祖龍死”之語。

1,妖言。

何謂“妖言”?不祥、惑眾之辭即為“妖言”。遵循律法,凡犯此罪者,輕則族滅,重則罪及三族,乃至會連累到門下的來賓、故舊、友朋。

許仲、陳褒來到,荀貞在後院與他們相見,因為時候緊急,也冇多說,開門見山地問道:“明天高丙去高陽裡見了我,說諸事已備,隻欠東風。但是麼?”

荀貞默許。

“第三氏不但常出妖言,繁陽亭在這幾天的暗訪中,並且發明其族放肆鄉中,魚肉百姓,所犯之罪極多。這裡有一個大抵的記錄,請秦君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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