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不像啊,固然顏值高的過分,讓人猜不出年紀。但從穿戴和藹質上來看,底子就不像是個大門生啊。
而小說裡描述男女主過銀色戀人節的時候,交叉了幾行字說,每年的明天也是男主很佩服的一小我的忌辰。
陶瀟瀟冇理他,這個傢夥愛鞋如命,一個男生的鞋比她一個女人的還多。乃至還專門把他寢室的小書房改成了鞋房,內裡裡三層外三層全都放的是他的球鞋。
陶尋的目光一向追到完整看不見葉霄了,纔可惜的轉轉頭。
“我們去買東西吧,莫非你要一向在這裡看著嗎?”
固然隻呈現了幾行字就領盒飯了,但名字和人設根基都對上了。以是小說裡的阿誰葉霄有90%的能夠就是明天她瞥見的阿誰葉霄。
正凡人見到偶像莫非不是應當衝動拿脫手機拍照,或者直接撲上去嗎?
“他叫葉霄,是我們黌舍的傳奇學長。打遊戲全服第一,打籃球得分第一,測驗全係第一。隻如果他想做的事,就絕對不會排第二。”
想到這裡,陶瀟瀟忍不住扯了扯頭髮。真讓人頭禿啊,這小我她是救還是不救呢?她有本領救嗎?救了此次他下次還會被害嗎?
唔,提及小說裡的葉霄,結局彷彿也很慘呢。固然他不是男女主的敵對方,但倒是被人害死的。
怪不得傻弟弟冇有女朋友,莫非是性彆男,愛好男?
陶瀟瀟冇理他,最後兩小我一起往那家店門口走。成果剛到,本來站在那邊低頭看手機的葉霄就抬腳分開了。
“哎?如何就走了呢……”
當然她並不籌辦像其他網紅那樣,有了粉絲以後就開店做買賣。
按理說他的零費錢是很敷裕的,但每個月最早花光的也永久是他。在陶尋那邊,存款是不成能有存款的,每次連撐到月尾都難。
重新洗了個臉,又化了一個淡妝。因為氣候還是比較熱的,以是陶瀟瀟挑了一件牛仔短裙,上身配了一件吊帶露肩的淡藍色雪紡襯衫。
“你去買吧,買完了打電話給我,我再看一會兒。”
“對,隨便選,就當這趟送我過來的跑腿費了。不過呢,我勸你還是有點數比較好。代價方麵,把眼睛給我放亮一點。”
“他還在讀書嗎?”
“蘇嗎?還好吧,歸正我家學長獨一的缺點就是名字了。因為讀起來像夜宵,以是當時全校的女生都說本身最喜好做的事情就是吃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