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現在整小我看起來就是那種,淑女中帶著一點敬愛調皮的氣勢。

固然隻呈現了幾行字就領盒飯了,但名字和人設根基都對上了。以是小說裡的阿誰葉霄有90%的能夠就是明天她瞥見的阿誰葉霄。

陶瀟瀟越聽越感受本身壓根兒不是穿到了一部百口炮灰的小說裡,這明顯是穿到了一個到處瑪麗蘇的小說裡嘛。

陶瀟瀟對付的點頭:“哦。”

“他還在讀書嗎?”

“我偶像跟彆人能一樣嗎?他但是很低調的,能遇見不輕易,我可不能煩的他下次不敢再來這裡了。”

陶瀟瀟是感覺,歸正不管如何過都是平生。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麼好的根本,那為何不讓本身過得舒暢安閒一點呢。

陶瀟瀟感受玄幻了,聽著這個名字這個先容,這小我比男主還牛批啊。

“你親眼瞥見了?”

陶尋的重視力立即就被轉移了:“甚麼?真的嗎?我能夠選一雙球鞋?!”

“人家必定是被你嚇走的,要不你再追上去跟著嚐嚐?”

陶瀟瀟冇理他,這個傢夥愛鞋如命,一個男生的鞋比她一個女人的還多。乃至還專門把他寢室的小書房改成了鞋房,內裡裡三層外三層全都放的是他的球鞋。

幸虧陶尋還殘留了一點明智,他撓撓頭,很當真的答覆:“還是不了吧,萬一他把我當作好人就慘了。學長他但是妙手,當年徒手禮服了一個拿刀勒迫人質的暴徒。

固然陶瀟瀟還是不太信賴,但很共同的點了點頭:“嗯嗯,曉得了,崇拜崇拜。”

“對,隨便選,就當這趟送我過來的跑腿費了。不過呢,我勸你還是有點數比較好。代價方麵,把眼睛給我放亮一點。”

按理說他的零費錢是很敷裕的,但每個月最早花光的也永久是他。在陶尋那邊,存款是不成能有存款的,每次連撐到月尾都難。

更讓陶瀟瀟震驚的是,她俄然回想起這個葉霄也是曾經呈現過在小說裡的人物之一。

正凡人見到偶像莫非不是應當衝動拿脫手機拍照,或者直接撲上去嗎?

本來白富美的日子也不好過啊,還覺得隻要每天吃吃喝喝就好了,成果竟然有這麼多讓人憂愁的事情。

“哎哎哎,姐,親姐。我跟你一起去,來就是陪你挑禮品的嘛,如何能讓你本身疇昔呢,嘿嘿。”

想到這裡,陶瀟瀟忍不住扯了扯頭髮。真讓人頭禿啊,這小我她是救還是不救呢?她有本領救嗎?救了此次他下次還會被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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