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她並不籌辦像其他網紅那樣,有了粉絲以後就開店做買賣。
算了,不跟傻子計算。
“我偶像跟彆人能一樣嗎?他但是很低調的,能遇見不輕易,我可不能煩的他下次不敢再來這裡了。”
陶瀟瀟越聽越感受本身壓根兒不是穿到了一部百口炮灰的小說裡,這明顯是穿到了一個到處瑪麗蘇的小說裡嘛。
“你親眼瞥見了?”
陶瀟瀟冇理他,這個傢夥愛鞋如命,一個男生的鞋比她一個女人的還多。乃至還專門把他寢室的小書房改成了鞋房,內裡裡三層外三層全都放的是他的球鞋。
正凡人見到偶像莫非不是應當衝動拿脫手機拍照,或者直接撲上去嗎?
陶瀟瀟跟李香草約的是五點會麵,她吃完飯晝寢了一個小時。又躺在床上玩玩手機看看書,時候很快就到四點了。
唔,提及小說裡的葉霄,結局彷彿也很慘呢。固然他不是男女主的敵對方,但倒是被人害死的。
固然隻呈現了幾行字就領盒飯了,但名字和人設根基都對上了。以是小說裡的阿誰葉霄有90%的能夠就是明天她瞥見的阿誰葉霄。
傳聞阿誰暴徒渾身肌肉,手裡還拿著一把特彆鋒利的尖刀。當時候連中間的特警都不敢輕舉妄動,眼看著人質脖子上的傷口越來越深,學長挺身而出,一招就輕鬆躲過人質禮服了暴徒。”
“我們去買東西吧,莫非你要一向在這裡看著嗎?”
本來白富美的日子也不好過啊,還覺得隻要每天吃吃喝喝就好了,成果竟然有這麼多讓人憂愁的事情。
“哎?如何就走了呢……”
那小我當然就是葉霄,作者也借男主的口簡樸的描述了一下葉霄本人和他的死因。
因為明天跟明天第一眼看到的都是葉霄的側臉,以是纔會感覺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