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遊行請願法’倒冇有傳聞過,這是良公的意義?”楊度乾澀的問道。
(第二更)
葉開站起了身子,態度果斷,“本官說到做到,毫不欺詐皙子。”
楊度嘴上連續三問,臉上更是寫滿了問好,和談的動靜還處在高度保密階段,他當然不曉得,而葉開也成心識的把這個動靜提早放出來。
“多慮?良公,請願團活動此起彼伏,朝廷腹背受敵,攝政王這時公佈此法,清楚就是衝著請願團來的,如果是如許,這法楊度不能寫。”楊度把這頁紙向葉開處推了推,臉頓時就拉了下來。
前京師蕩亂,萬民進議,請建國會,力求效果,此朕又一憂也。
然立憲之學傳於西洋,民智未開,萬事未備,若操切處置,必生大患,此朕又一憂也。
這條諭旨究竟自誰之手?史學家一向有分歧觀點,有人說就是攝政王載灃本人,另有人說是朝廷的立憲派,比方載澤,戴鴻慈等人,猜想歸猜想,誰也冇有確實證據,他們查遍了軍機處檔案也冇有找到這一天的記錄,因為史料不詳,這成為一個永久解不開的謎題,每當讀到這段汗青的時候,很多後代之人都低頭抱憾,大喊哀哉。(未完待續。)
“這是攝政王的意義。”葉開很乾脆。
肅除積弊,明定責成,製定法典,皆須光陰,百姓之心甚急,此朕又一憂也。
然百姓之心不成孤負,遂飭領侍衛內大臣良弼親駛,代表朝廷,與民詳談,以期戰役,公眾勿以偏見害公益,勿以小忿敗大謀,力促合議溢滿民氣,此諭傳曉天下,鹹使皆聞,欽此。”
“好!”
楊度微張著嘴,而葉開順勢接著道:“皙子如果不信,那就等本官和談達成以後,你在編輯此法也不遲。”
“楊....”楊度已經有點為剛纔的話悔怨了,但礙於麵子已經不曉得該如何接下來了,想了半天一咬牙隻好說道:“好,楊度就等著良公的好動靜,到時候,絕無二言。”
故九年立憲,循循而進,斷不該改,而依法治國,更須提為遵之陳,使朕與萬民同於法下,開尊法佑法之先河,至千萬年而不該絕,此憲政之精華,亦朕之所願。
3,遊行需提早三天奉告相乾當部分分,以備應急,首要賣力人或構造需以法人身份親身參加,遊行活動過程中不得破侵犯第三方合法好處,不然即為不法。
“攝政王已經委派本官去和請願團同道閒構和,這另有假?隻不過上諭臨時冇有布,恐怕擾民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