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孟秋紀第七[第1頁/共4頁]

蕩兵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製,繕囹圄,具桎梏,製止奸,慎罪邪,務搏執;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正平,戮有罪,嚴斷刑。六合始肅,不成以贏。

作者:呂不韋

禁塞

懷寵

是月也,無以封侯、立大官,無割地盤、行重幣、出大使。

五曰:凡君子之說也,非苟辨也;士之議也,非苟語也。必中理然後說,必當義然後議。故說義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黎益行義矣。義理之道彰,則殘暴、奸滑、劫奪之術息也。

孟秋

且兵之所自來者遠矣,何嘗少選不消。貴賤、長少、賢者不肖相與同,有巨有微罷了矣。察兵之微:在心而未發,兵也;疾視,兵也;作色,兵也;傲言,兵也;援推,兵也;連反,兵也;侈鬥,兵也;全軍攻戰,兵也。此八者皆兵也,微巨之爭也。當代之以偃兵疾說者,畢生用兵而不自知悖,故說雖強,談雖辨,文學雖博,猶不見聽。故古之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兵誠義,以誅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說也,若孝子之見慈親也,若饑者之見美食也;民之號呼而走之,若強弩之射於深溪也,若積大水而失其壅堤也。中主猶若不能有其民,而況於暴君乎?

殘暴、奸滑之與義理反也,其勢不俱勝,不兩立。故兵入於敵之境,則民知所庇矣,黔黎知不死矣。至於國邑之郊,不虐五穀,不掘宅兆,不伐樹木,不燒積聚,不焚室屋,不取家畜。得民虜奉而題歸之,以彰好惡;信與民期,以奪敵資。若此。而猶有憂恨、冒疾、遂過、不聽者,雖行武焉亦可矣。

振亂

三曰:當今之世濁甚矣,黔黎之苦不成以加矣。天子既絕,賢者廢伏,世主恣行,與民相離,黔黎無所奉告。世有賢主秀士,宜察此論也,則其兵為義矣。天下之民,且死者也而生,且辱者也而榮,且苦者也而逸。世主恣行,則中人將逃其君,去其親,又況於不肖者乎?故義兵至,則世主不能有其民矣,人親不能禁其子矣。

四曰: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無道而救不義也。守無道而救不義,則禍莫大焉,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秋。大德在金。”天子乃齋。立秋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秋於西郊。還,乃賞軍率武人於朝。天子乃命將帥,選士厲兵,簡練桀俊,兼任有功,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巡彼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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