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漢語為“通用語”,在全中國範圍內,掀起了龐大的波瀾,漢人、漢官,天然是欣喜激越,一麵倒的支撐――這個臨時不表,先說說心存疑慮甚或暗中反對的那些人。
上諭幾次誇大,滿、漢、蒙、藏、回,都是中國赤子,都是一家人,如有人竟聽不懂其他九成九的人說話的意義,那裡還能夠“情若家人”?
另有,若無“通用語”之設,蒙、藏、回,同漢地、漢人就難以交通,蒙、藏、回人之肄業、經商、仕進,必大受影響;其地之慾暢旺發財。亦會困難重重。“通用語”之設,真恰是為這些處所的子民好,真恰是朕育民如子的一番苦心啊!
上諭說,既然教義譯成了“通用語”,阿訇佈道,也便能夠用“通用語”了,至不濟,也可用陝甘本地的“回語”。此事當然不能一蹴而就,阿訇學說“通用語”,也需求一段時候的――這個,暫定三年為期吧。三年以後,如果始終學不會“通用語”,或者明顯是會的,卻不肯以“通用語”來佈道,就不好再請他來持續做這個阿訇了。
這方麵,回人也得兩說。
彼時,隻要信奉回教,十足被稱為“回人”,新疆的回人,還不叫“維吾爾人”,還冇有從“回人”這個大群體平分離出來。
定漢語為“通用語”的上諭明發以後,緊接著,關於陝甘地區回教教務辦理的上諭也明發了。
蒙、藏、回地的官員、領主,如果通用語講得好,朝廷要予以嘉獎;如果不但本身的“通用語”講得好,在本地推行“通用語”亦得法、得力的話,嘉獎以外,還要加官進爵派銀子,“不吝賞齎”。
漢話方言浩繁,既然定漢語為“通用語”了,那麼該以哪種方言為本呢?
上諭說,這既是“副本清源”之舉,也是推行“通用語”的良方:教義譯成了“通用語”,聽道學經的信眾,如果不會“通用語”,天然要想體例去學,這,就會自但是然,大大加快了“通用語”之傳播啊。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上諭宣佈,朝廷將出麵調集精通教義的飽學之士,將回教典範,一一譯成“通用語”,欽定以後,刊刻頒行,覺得弘法之繩墨。嗯,這是如天的功德,大夥兒一起做起來!
彼時,蒙、藏、回三大族群中,團體而言,藏地的地理環境最為封閉、獨立,藏人的漢化程度最低,會聽、會說漢話的人起碼,以是,定漢語為“通用語”的規定,影響最大的一個族群,實在是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