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卓帶領的度部,提出頒佈《禁酒令》的動議,至於啟事,他豎起手指來解釋說:
先把環境大抵跟老婆一說,然後就提出疑問來了:“此事亦不甚難,我之所見也無特異之處,何故二人不能定奪,竟要來麵爭啊?倘若這般小事,彼等都不能自決,則設部命吏,竟有何用?且這般小事都要來滋擾我,我便有三頭六臂,恐也難以對付啊……”
他固然留台關中,但因為把全部朝廷機構全都打包東發了,以是詳細在長安的在朝,仍然還是幕府的老套路,直到此次命長史、司馬分轄十二部,纔算是正式搭建起了雍、秦二州的官僚體係來。
裴該聞言,不由微微吃了一驚:“這小子,倒慣會吃苦!”
“至於省糧事,如行之所言,實難禁官民自釀,唯事下商部,不準貨賣,或答應以略略有所節流,遏止濫釀之風。”
裴通答道:“如明公昔日所言,人間事,從無萬全者,要在用其長而避其短,在臣想來,酒亦如此。
裴該恍然大悟道:“本來如此!”
“柳掾,大亂方息,自當鎮民以靜,不成以苛法繩墨之啊!”
裴該不由“嘖”了一聲,既感欣喜,又多少有些莫名的空虛,嗒然若失……
柳卓想要辯駁,裴通卻擺一擺手,表示他稍安勿燥,然後持續說:“昔孔融作《難曹公表製酒禁書》,固多妄言,然亦微有其理。即如軍中常例禁酒,但使懦夫衝陣之時,常常賜以卮酒,以壯膽色,安可一概而論?
不提同榻共枕之事,這年代大戶人家畜養歌女,凡宴時,或者想文娛的時候,叫過來吹奏一曲,跳上一段兒,乃是常事。隻是裴該對這年代的音樂、跳舞並不感冒,更冇有用飯時候還聽曲子看跳舞的風俗,故此府中無伎。
裴該聞言,不由內心“格登”一下,倉猝擺手道:“我無此意,以此作譬罷了,夫人勿疑!”雖說俗稱的“伎”首要指歌女,但既為私養,扯上床榻那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嗎?裴該本能地從速辯白,說我冇在想彆的女人啊,你何必吃乾醋呢?
“至於費糧,柳掾所言是也,但是其事難為啊。即便村社祭奠,亦必用酒,百姓家無石糧,仍常常自釀粗醪,飲以消愁。今民部初建,諸事尚未理清,若即下禁酒之令,如何稽查啊?城中天然可禁,屯所中亦可禁,然雍、秦二州,散野之民不下數十萬,常常數十、百戶為村,居隔甚遠,何談製止?若不能禁野民,則城中亦不免生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