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雲酒醉亂德,但酗酒之人終是少數,如劉聰受天所譴,自亂其誌,又豈是酒之錯誤啊?劉聰不但好酒,亦好女色,莫非連婚姻都要嚴禁不成麼?”
伎的本意是“與”,厥後衍伸出“以色藝事人者”的意義,因為首要為女性,故此又產生了“妓”字――在這個年代,伎、妓仍然意通。傳聞管仲初設“女閭”,為娼妓業之始,實在貴族家庭所畜養的女婢,倘若重其色、藝,也都能夠算是伎。隻是魏晉之時,對於私家倡寮則是嚴禁的。
先把環境大抵跟老婆一說,然後就提出疑問來了:“此事亦不甚難,我之所見也無特異之處,何故二人不能定奪,竟要來麵爭啊?倘若這般小事,彼等都不能自決,則設部命吏,竟有何用?且這般小事都要來滋擾我,我便有三頭六臂,恐也難以對付啊……”
裴該被老婆一語點醒,不由苦笑道:“似此,則我改製設部,白白辛苦,又為的何來啊?”
荀灌娘安慰他說:“夫君勿憂,民氣易變,不久自能如夫君之意――彼等既得權益在手,豈有悠長倒奉於君之理啊?”
他是當局者迷,荀灌娘倒是旁觀者清,當即一針見血地指出:“各部初設,彼等仍自發得霸府之吏,而非行台之官,也在道理當中。”
“至於省糧事,如行之所言,實難禁官民自釀,唯事下商部,不準貨賣,或答應以略略有所節流,遏止濫釀之風。”
但是荀灌娘說了:“昔日宴會百僚,便覺席間無樂,非常寡淡。目睹保大週歲期近,該當大慶,豈可無歌女啊?是否命人前去買一些來?”
柳卓帶領的度部,提出頒佈《禁酒令》的動議,至於啟事,他豎起手指來解釋說:
耳聽得裴、柳二人爭辯不休,就團體而言,裴通是占有了上風。裴該終究擺擺手,說不如這麼著吧――
裴該聞言,不由微微吃了一驚:“這小子,倒慣會吃苦!”
裴該點點頭:“此亦題中應有之意,憶昔魏武王及蜀先主,鑒於戰亂貧苦,皆曾命令禁酒……”望望裴通:“卿又因何不允呢?”
柳卓想要辯駁,裴通卻擺一擺手,表示他稍安勿燥,然後持續說:“昔孔融作《難曹公表製酒禁書》,固多妄言,然亦微有其理。即如軍中常例禁酒,但使懦夫衝陣之時,常常賜以卮酒,以壯膽色,安可一概而論?
“至於費糧,柳掾所言是也,但是其事難為啊。即便村社祭奠,亦必用酒,百姓家無石糧,仍常常自釀粗醪,飲以消愁。今民部初建,諸事尚未理清,若即下禁酒之令,如何稽查啊?城中天然可禁,屯所中亦可禁,然雍、秦二州,散野之民不下數十萬,常常數十、百戶為村,居隔甚遠,何談製止?若不能禁野民,則城中亦不免生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