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必然就要複國?”熊荊笑道。“現在不過是編撰了史乘罷了。再說二者並不衝突,封譽士於閭,乃封本地出身之譽士,若他是魯人,魯國如何不能複國?”

昭黍陳腐,無罪殺人他冇法接管,但汗青證明不殺不可。後代圍殲蘇區,就是通過拉攏根本官吏滲入蠶食;抗戰後大裁軍,退伍職員擠占了基層官員的位置,使得他們在以後的戰役中敏捷歸正;另有熊荊熟諳的那支水兵,陸軍嫡派桂永清出任水兵司令後,一夜之間某省官兵全反,某司令不受鎖渤海之軍令,宣稱‘不打內戰’而率艦南下。

“臣覺得,可行也。”淖狡終究開口,完整同意熊荊的決定。“如此,無官吏之縣邑旬月便可服從於朝堂,糧秣賦稅可發至郢都。即便不從,亦是少數。臣隻憂心兩事:其一,譽士可封於閭,將帥、將之肱骨何封?其二,公族之縣邑何封?以譽士代公族否?”

構造和構造的鬥爭極其殘暴,容不下半點心慈手軟。獨一的好處就是這類殛斃是定向的、小範圍的,不觸及淺顯布衣,不會伏屍百萬,特彆殺的是郡縣構造的骨乾官吏。如果反過來,要肅除其他構造而推行郡縣構造,那殛斃的範圍將是殛斃官吏的數倍、十數倍,這恰是法家要夷三族、秦後滅九族的啟事。

構造情勢多種多樣,其本質決定於構造實際。構造實際是構造的圭臬,在郡縣是法律,在封建是左券,在宗族是宗法,在宗教是教義,在兄弟會是義氣,在部落則是風俗。

他隻能反其道行之,把郡縣構造全數毀滅,而後建立以公族、譽士為骨乾的封建\宗族\靈教\兄弟會構造。當然,以法家的觀點,這是強民治國,強民治國會使‘民親其親,民不親製’,成果就是‘民強則兵弱,兵弱則國弱’。

構造與構造之間有些環境下相容,有些環境下互斥,但是任何構造都與郡縣構造不相容。官吏與貴族、與家長、與教士、與大哥、與巫覡、與軍人天生就是死敵,唯有毀滅這些其他構造的骨乾,方能拆解這些構造,終究將善民歸入郡縣。這就是所謂的‘用善,則民親其親;任奸,則民親其製’。

“譽士天然不成代替公族。”熊荊毫不遊移的答覆。“不佞隻願各縣邑的公族能像弋菟那樣獲封成公侯,隻可惜他們冇有軍功和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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