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前人何太毅也?毅,酷也。曰:無棄灰所易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所惡,前人覺得易,故行之。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覺得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灰塵播揚,善掩翳人也。掩大家必怒,怒則們,鬥必三族相殘也。因鬥相殘傷。此殘三族之道也,雖邢之可也。且夫重罪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令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也。
齊人有謂齊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試與之遇乎?臣請使王遇之。乃為壇場大水之上,而與王立之焉。有間,大魚動,因曰:此河伯。直信一人言,故有斯弊。
子產相鄭,病將死,謂遊吉曰:我身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蒞人。夫火形嚴,故交鮮灼。水形懦,故交多溺。子必嚴子之刑,無令溺子之懦。故子產死,遊吉不忍行酷刑,鄭少年相率為盜,處於灌澤,將遂覺得鄭禍。遊吉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而僅能克之。遊吉喟然歎曰:吾蚤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於此矣。
觀光一
一聽四
一聽則愚智不分,直聽一理,不反覆參之,則愚智不分。責下則人臣不參。下之材能一一責之,則人臣不得參雜。其說在索鄭魏王以鄭本梁地,故索鄭而合之,不思梁本鄭地,鄭人亦索梁而合之,此一聽之過也。與吹竽。混商吹竽,是不責下也,故令得參雜。其患在申子之以趙紹、韓杳為嘗試。申子為趙請兵,先令趙紹、韓遝嘗韓君,知其意然後說,終成其私也。故公子泛議割河東,韓王欲割河東以構三國,此非計也,公子汜激君行令。而應侯謀弛上黨。應侯謀上黨,亦非計也,秦王從之。此上三事皆一聽之患也。
魯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仲春,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能夠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梅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乾之,而況於君人乎。人君失道,臣人淩之者宜。
賞譽薄而謾者下不消,謾,欺也。賞譽厚而信者下輕死。其說在文子稱若獸鹿。獸鹿唯就薦草,猶臣人之歸恩厚也。故越王焚宮室,焚其室者,欲行獎懲於救火,以驗人之用命。而吳起倚車轅,賞移轅者,欲示其信而不欺也。李悝斷訟以射,欲人之善射,故其斷訟與善射者理也。宋崇門以毀死。崇門之人居喪而瘠,君與之官,故多毀死者也。勾踐知之,故式怒鼃。勾踐知勸賞能夠招人,故式怒鼃以求勇。昭侯知之,故藏弊袴。厚賞之使報酬賁、諸也,婦人之拾蠶,漁者之握鱣,是以效之。拾蠶握鱣而不懼者,利在故也。此得利忘難之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