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季椽是傻子時,季老根都疼他入骨,何況孫子此時奶聲奶氣的撒嬌,季老根一刹時甚麼氣都忘了,隻樂得一個勁點頭:“好好好,我們回家吃……”
曾義華持續:“如果季家賠了補綴費,打砸張家的行動是不是就算告結束?”
張二妹當即說:“行行我賠醫藥費。”
見張二妹還不肯認錯,季椽也惱了。抓著曾爺爺衣角驚駭地問:“曾爺爺,今後張家哥哥還要跟我惡作劇嗎?我驚駭。”
季椽不體味這期間判案的隨便性和嚴峻程度,他冇想過如何抨擊張家兄弟,之以是請曾爺爺來首要做普法教誨的。
普通環境下,小孩間打鬨受傷,家長都是上門報歉,賠幾個雞蛋了事。如果小孩進病院的話,就再賠點醫藥費,但醫藥費很便宜的,並不算甚麼。
“冇有呢!”季椽用小孩子的調子奶聲奶氣的說:“我等爺爺另有爸爸媽媽一起用飯。”
“對,用心傷害罪。法律如何說我們如何聽,播送都說了,我們是法治國度嘛!”
季椽差點死了,《病危告訴書》自是有的。季老根從胸前口袋裡拿出那張《病危告訴書》,又惡狠狠瞪向張二妹。
舉個典範的案例:
本來按平常鄰裡吵架的判法,張家先有錯,季家砸了張家,兩邊這就算扯平了。誰都不怪,調劑一下賠個錢也就戰役處理了。
“我當然信你。”季老根點頭:“那就費事你了。”
張家兄弟這行動如何也算人身傷害了吧,起碼也該拘留幾天讓他們曉得錯吧!不能一句“惡作劇”就算了,不然他們每天“惡作劇”,哪天真出性命了呢?
“刑法第384條,用心傷害罪。”
季家人有些騷動,他們就算很惱火,也冇想過張家小子這是犯法行動,並且一聽就是三年十年的,感受怪嚴峻的。
出於對鄉鄰後輩的珍惜,李所長不想兩個年青人就這麼毀了。
季老根抱著會說話的乖孫子又歡暢了。
曾義華得了話,氣勢刹時就變了。
這時候的均勻月人為是25塊擺佈,4個月人為讓張二妹肉疼死了,但為了兒子也隻好承諾。
當然張家兄弟不至於會到極刑的程度,但案件上報的話,根據季椽的《病危告訴書》,10年絕對少不了。10年後他們年紀都大了,又有案底,勞動局必定不肯給他們分派事情,那張家兄弟這一輩子豈不完了?
曾義華是懶得再看這鬨劇了,他牽著季椽上前,拍拍季老根的肩,說:“季老哥,讓我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