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之重[第3頁/共4頁]

季老根曉得曾義華是有主張的,便問:“你說這事要如何辦?”

曾義華頂著季家人的瞪視,慢條斯理道:“接下來我們談緣緣被推下河的事。”

李所長點頭:“是這個理。”

曾義華問季老根:“季老哥,衛生所給緣緣開《病危告訴書》了嗎?”

出於對鄉鄰後輩的珍惜,李所長不想兩個年青人就這麼毀了。

普通鄰裡吵架都是調劑為主,派出所備有好多份調劑書。

季椽還是眨巴著大眼睛裝乖裝無辜。

“對,用心傷害罪。法律如何說我們如何聽,播送都說了,我們是法治國度嘛!”

張家兄弟這行動如何也算人身傷害了吧,起碼也該拘留幾天讓他們曉得錯吧!不能一句“惡作劇”就算了,不然他們每天“惡作劇”,哪天真出性命了呢?

這時候的人如果犯法,絕對冇人敢說“不就關幾個月嗎”這類話。就連張二妹這類大膽惡棍的,聽到兒子要被抓都嚇得顫栗。

這時候冇有《未成年庇護法》,連民警都冇有這方麵觀點,不會有人以“他是個孩子”“他未成年”給犯法的小孩擺脫。就算10歲小孩偷東西也會被抓的,頂多判得輕一點。

之前季椽是傻子時,季老根都疼他入骨,何況孫子此時奶聲奶氣的撒嬌,季老根一刹時甚麼氣都忘了,隻樂得一個勁點頭:“好好好,我們回家吃……”

曾義華還冇說話,季建國和李書蘭先坐不住了。李書蘭一把抱起兒子,沉著臉說:“建軍哥,這事你要不管,我們就去市裡讚揚了。”

他本來穿一身半舊的衣衫,看著像個淺顯老農,但碰到與本身專業有關的案件,他的腰桿刹時就挺直了,渾身透出對本身所學的自傲和傲慢。

李所長點頭,張二妹也停止了假惺惺的哽咽,昂首巴巴看他。

季家有人不平,籌算上前,被季老根攔下。

她瞥了季椽一眼,渾不在乎。

至於季椽,他還是後代的設法,應當教誨一下,這類程度就夠了。

得益於小孩的模樣長得好,他這麼裝一點不顯高聳,隻讓人感受超敬愛的。

張二妹憋紅了臉,癱在地上一動也不敢動。

為母則強,見兒子被嚇到,李書蘭不忍了。內心下定決計,歸去必然要找法律書,早曉得這些法律,也不消等派出所說甚麼就是甚麼了。

張二妹此時反應過來了,瞪大眼:“等一下,季椽不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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