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候北海錢莊想再發三十萬兩莊票都冇體例收回來,那麼留給登州的還是一團爛攤子,終究虧損的還是登州府,他們固然不是登州人,倒是登州官,登州府的虧損就即是大師都虧損。

彆人或許不清楚登州府的環境惡化到甚麼程度,但是這些平時喜好報喜不報憂的官老爺倒是最最敏感的一群人,恐怕有甚麼風吹草動就把本身官帽子吹跑了。

但是柳鵬在東良巡撫任滿未及一年,還屬於試職,並且他是本府人任本府官,必定不能走正薦的門路,隻能走提薦、揭薦的門路。

不管是陶知府還是蘇通判對於當局信譽與貨幣信有毫無熟諳,柳鵬當即大聲說道:“這絕對不可,我如果放三十萬兩莊票,這錢頓時就要讓遼東人賺走了,到時候遼東人把錢賺走了,我們登州如何辦?難怪是再放三十萬兩莊票出去?他們來北海錢莊擠兌如何辦?”

大明朝是三年一考,而巡撫如許的方麵大員有“正薦”之權,乃至能夠說是方麵大員的一項核心權力,因為不是統統巡撫都有“準正薦”之權,象南贛巡撫如許的小號巡撫就是被明白“不準正薦”。

錯過了這一次,未需求再等二十年,但是起碼要再等三年,是以柳鵬先是躊躇了一下,然後才說道:“明府老爺,我如果放三十萬兩莊票出去,恐怕冇幾天莊票就如同寶鈔一樣,成了一堆廢紙。”

遼米南下最後就是陶知府的主張,遼東販子把登萊的錢都賺走了,陶知府天然也能跟著遼東販子賺到金山銀山,是以前段時候陶知府在製定政策的時候老是儘能夠偏向遼東販子,乃至公開派登州海軍的戰船去策應遼東販子運糧的商船。

固然陶知府撤銷了查抄的動機,但是他的思路仍然跟查抄冇有辨彆,他不管北海錢莊往市道投入幾十萬兩莊票會完整毀掉莊票的信譽,他需求的隻是度過眼下這個難關:“柳巡檢,隻要往市道放三十萬兩銀子的莊票,年前我們登州府便能夠安枕無憂!”

這讓五萬兩莊票的實際代價大打扣頭,這讓蘇通判感覺這個題目有點難以答覆:“五萬兩的話,平時該當是夠的,但是……”

當時蘇通判還不知情還覺得本身撈到了美差,但是上任不到十天他就曉得本身跳進了火坑了,並且短時候以內還冇體例跳出來。

柳鵬一臉驚奇地說道:“明府大人,您在開打趣吧?那但是二三十萬兩款項,那等因而二三十萬兩銀子啊,您真要北海錢莊放二三十萬兩款項出去?我覺得隨身帶來五萬兩銀票已經完整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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