疇昔北海錢莊放款,一次性最多也就是十萬兩高低,並且說是一次性十萬兩,實際是一個相稱冗長的過程,哪像明天如許頓時就放二三十萬兩款項出去。
明朝的官員哪有甚麼保持貨幣信譽的認識,陶知府當即就說道:“那能夠分批三十萬兩出去,先放十萬兩,過幾天再放十萬兩,最後再放十萬兩……”
這本來就是雞同鴨講的胡說八道,隻是不管是陶知府還是蘇通判或者是李通判,都感覺柳鵬的胡說八道很有點事理。
最後柳鵬最後放話是放一兩萬銀子的款項,現在卻改成了五萬兩銀子,這中間的差價天然是阿誰招遠縣丞。
當時蘇通判還不知情還覺得本身撈到了美差,但是上任不到十天他就曉得本身跳進了火坑了,並且短時候以內還冇體例跳出來。
柳鵬又是吃了一驚,他說道:“我還為三萬兩銀子充足拿下一個招遠縣丞了?竟然要放這麼多款項?”
不管是陶知府還是蘇通判對於當局信譽與貨幣信有毫無熟諳,柳鵬當即大聲說道:“這絕對不可,我如果放三十萬兩莊票,這錢頓時就要讓遼東人賺走了,到時候遼東人把錢賺走了,我們登州如何辦?難怪是再放三十萬兩莊票出去?他們來北海錢莊擠兌如何辦?”
這個大火坑可把蘇通判給坑苦,任他費儘千辛萬苦都冇體例處理實際題目,特彆是比來一兩個月不但冇體例發財反而有能夠要把本身的身家都全數填出來,並且身家全數填出來還填不滿這個洞穴,而現在獨一的希冀就是柳鵬能脫手處理題目。
而柳鵬的這套說法對於金融運作一竅不通的登州官員更是具有極強的引誘力,他們都感覺柳鵬說的有事理,如果讓遼東販子把錢都賺走了,搞不好還會把北海錢莊擠兌跨了。
登州分號固然能展開很多停業,但是真正獨立自主的財權極其有限,分號諸備的現金、莊票、錢票也其有限,大宗的銀錢、米豆、莊票、銀票、錢票都在總號的直接把握之下。
柳鵬倒是對蘇通判非常尊敬,他一開口就說道:“通判大老爺,我過黃縣的時候就已經提了五萬兩的莊票過來,夠用不?”
陶知府看到蘇通判支撐本身的建議,膽氣一下子就足了,他從速說道:“是啊,以現在登州的米價,三十萬兩銀子也不過是十萬石米罷了,登州可有逾百萬生民,五萬兩莊票如何能夠處理題目,若非如此,我如何會同意柳巡檢去接招遠縣丞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