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弘農持續道:“第二便是各種話本,真是無趣。聽人說唱也就罷了。落在筆墨上,看著既累,又乾巴巴的冇有興趣。”他頓了頓,道:“最首要的是這副刊上的文章。且不說那些商旅動靜,不過就是水牌罷了。也不說阿誰仲裁會的判書。最為首要的是那些士紳發在上麵的文章。這些文章有遊冶的詩文,有練筆的習作。當然不錯,可都比不上他們對處所瑣事的批評。”
所謂破靴黨,原都是家道敗落、操行不端的讀書人。他們有功名在身,能夠在衙門裡走動。以是勾搭胥吏,包辦訴訟,吃了被告吃被告。偶然候前提成熟,也會做些謀人產業、奪人妻女等喪儘天良的惡事。這些人隻要有錢拿,要寫甚麼便寫甚麼,很多人文筆都還過得去。
“曹先生如此才學,居於閭左實在是太華侈了。如果曹先生不嫌棄,我家在城廂另有一進院子,情願送給先生居住。”翁弘農慷慨道。
“找誰寫呢?”翁弘濟問道。
翁弘濟也大為讚歎,由衷感覺這是個好主張。
翁弘農摸了摸下巴上的髯毛:“我看這類文章就該交給那些訟棍破靴黨去做。他們能倒置吵嘴,把死的說成活的,寫這類東西最是特長不過了。”自拿到這麼一份分歧意的小樣,他就對那兩個酸秀才非常不滿了。
翁弘農一想也是,強詞奪理道:“但他是士林魁首!身為士子,捨本逐末,不事出產。整日以投機取利,這豈不是廢弛士行?”
曹光久是以承諾下來,模糊間已經嗅到了翁家兄弟要惹事的氣味。他最不怕事,最好天下大亂,才氣渾水摸魚。因而一篇文辭鋒利,立意高潔的社論是以出爐。還分外附送了一些含沙射影,將鋒芒指向鬆江徐華亭的內容,叫翁氏兄弟看得暢快淋漓,大感覺物超所值這也就是薑百裡拿到的那篇。
翁弘農看了又看。不肯承認本身的決策有誤。他道:“不管如何說,主如果寫這文章的人程度不敷。除了滿紙廢話,並無一點真材實料,清湯寡水叫人不喜。”
翁弘農咧嘴笑道:“就照這個大旨寫吧。”
他在這個行當也算馳名,四周聯絡了一些同為破靴黨的惡棍讀書人,要組稿子還是很簡樸的事。這些稿子當中,他挑些內容無礙、筆墨煩複的出來,略一竄改,署上本身的名號,便能夠找翁弘農再拿分外的潤筆了。這個樞紐反倒成了他最大的財路,乃至比一月八兩的薪金都要高些。至於那些稿子的原作者,想想歸正也有潤筆拿,如果獲咎了曹光久,就連潤筆都冇了,倒也不去計算署誰的名字,甘心作個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