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題目又來了,由那位中原籍密斯發明,並雇傭奧德賽公司打撈。終究這位中原籍密斯將這批寶藏的統統權賣給了一名美國百姓的這批海盜寶藏,其原仆人是一名臭名昭著的海盜,固然這位基德船長曾經是一名大英帝國的百姓,但在其被大英帝國定為海盜以後,威廉.基德就已經落空了英國百姓的資格。也就是說,基德船長遺留下來的這一批寶貝。是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度的。
不過,這個草案也並不是冇有感化,最起碼大名鼎鼎的泰坦尼克號的歸屬權題目,終究的處理計劃就是按照該草案來處理的。
但一樣,現在國際上又開端悄悄的風行起彆的一種法案,切當的說是結合國雙方麵草擬的一部關於海底沉船歸屬權的草案――《結合國教科文構造關於庇護水下文明遺產條約草案》。
並且就算處所法院有愣頭青敢這麼做,彆忘了,美國另有所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這幫子法官可不會做出那種腦殘的事情來的。
這筆代價極高並且極具考古學術代價的海盜寶藏,還就真的激發了一場軒然大波。
冇有任何一家美國處所法院腦筋發懵,敢冒著讓全美國人指責的傷害來宣判這批寶藏的歸屬權題目,如果有阿誰法官敢這麼做,那他就等著被全美國人鄙棄吧!
該草案規定,對任何打撈出的物品,打撈者都不享有統統權。《草案》建議在汗青沉船範疇,拔除《發明法》和《救濟法》,統統汗青沉船,同一辦理和庇護,即當場庇護(也稱為原生境庇護)。彆的,為了確保能夠有效地停止任何貿易打撈行動,就算是打撈的沉船位於國際水域,統統簽約國也一概不能答應這類打撈出沉船文物的船隻進入港口。
恰是因為如此,這個草案並冇有被絕大多數國度簽訂過,包含一開端對這個草案最主動的美國也一樣冇有簽訂該草案,是以這份草案目前僅僅是存在於紙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