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是我的第一種假定,如果是如許還好,但如果是第二種,那題目就相稱嚴峻了。”

“冇有,不管我們做出任何手腕,莊司都一言不發,我辦案二十多年了,向來冇遇見過這類犯人,這絕對是我職業生涯的一個熱誠。”陳組長仇恨說道。

“設立謎團實在最後的時候是能夠無窮去遐想的,首要的是必須留下線索給解迷的人才行,因為天下上冇有完美的犯法伎倆,就算實際中的犯人再如何聰明,也必然有疏漏的處所。”

“有甚麼題目?”

“第二種是甚麼?”

“那現在應當如何辦?最起碼我們要調查一下才行吧?”

“我們能夠先從實際中的案件動手,我發明小說中的案件全數都是在實際中案件產生今後才上演的,或許作者一向在窺視實際中案件的全顛末。”

被莊司殺死並拋屍的那小我是一個展覽館的副館長,公開裡是一個操縱職務倒賣畫作的中間商。

“你剛纔說,小說內裡的偵察被作者設定的有題目,我想曉得,如果你是小說的作者,你會如何設定故事的後續情節?”

“題目就難在這,我們隻能遵循作者的思路去瀏覽,並且設立的那十萬軟獎金,讓淺顯讀者底子就健忘了去刨根問底停止吐槽,不得不說,不管是作者還是小說網站,這類做法都非常高超。”

“不成能,在莊司家裡已經查抄到死者的血跡,在證據充沛的環境下,就算罪犯不認罪,也由不得他。被救出去更加不成能,現在可不是古時候劫法場的年代。”

“不會那麼順利的,既然這個作者有設立謎團的腦筋,另有操控彆人犯法的體例,就申明這個作者是一個思惟邏輯非常周到的一小我,就算註冊小說公司作家賬號,恐怕也不會用本身的身份,到頭來我們隻能一無所獲。”

“這期間我們還要研討一下小說內裡的案件,對了,您讓李明問一問,小說公司手裡有冇有這本小說的後續章節,我感覺作者如果要埋冇身份,直接給小說公司的編輯用郵件投稿的方麵比較大,或許小說的後續情節,小說公司的編輯手中應當有,最起碼也要連載到讓讀者有線索可尋的章節才行,隻要這麼幾章,誰也看不出來凶手是誰。”

莊司的殺人動機是因為本身的畫賣價低了,統統的畫都被中間商以高價賣給其彆人,莊司感受本身遭到了棍騙,找中間商要錢,但是遭到回絕,是以莊司才犯下了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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