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7月25日,用古地磁體例測定其絕對地質年代為距今170萬年擺佈。(後呈現爭議。)
前後出土的石成品共7件,野生陳跡清楚。質料為脈石英,器型不大,有石核和刮削器。它們和人牙雖不居於同一程度麵上,但層位大抵不異,間隔又不遠,應是元謀人製作和利用的。發明的炭屑多摻雜在黏土和粉砂質黏土中,少量在礫石凸鏡體裡。炭屑大抵分為3層,每層間距30~50厘米。炭屑常常和哺乳植物化石伴生。最大的炭屑直徑可達15毫米,小的為1毫米擺佈。在4厘米×3厘米的平麵上,1毫米以上的炭屑達16粒之多。彆的還發明兩塊玄色的骨頭,經鑒定能夠是被燒過的。研討者以為,這些是當時人類用火的陳跡。這一發明,和在距今約180萬年前的西侯度文明中發明的燒骨,如確係野生用火證據,則把人類用火的汗青大大提早。在遺址中還找到一些有較著野生陳跡的植物骨片。[2]
發明過程聽語音
元謀人的化石包含兩枚上內側門齒,一左一右,屬同一成年人個彆。其石化程度深,色彩灰白,有裂紋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