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當時仍由塔利班管束的阿富汗,去了償一筆未了的債務。離鄉背井二十年以後,他舊地重遊,隻為挽救童年犯下的錯誤。他歸去挽救一個素昧平生的孩子,也為了讓本身離開抱歉的苦海。這段旅途幾近要了他的命。實際上,派他去的人恰是我。這是簡樸的事情。畢竟,阿米爾是我締造的,他是我的小說《追鷂子的人》的配角。
2003-8-10
綠鷂子已經更近了,在我們稍高的處所拉昇,對我為它佈下的圈套毫不知情。“看,索拉博,我會讓你看看你爸爸最喜好的招數,那招陳腐的猛升急降。”
它隻是一個淺笑,冇有彆的了。它冇有讓統統事情規複普通。它冇有讓任何事情規複普通。隻是一個淺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樹林中的一片葉子,在驚鳥的飛起中閒逛著。
阿米爾將會第一個奉告讀者他既不是最高貴的人,也不是最英勇的人。但三年前,他做了一件既高貴又英勇的事情。
然後我轉過身,我追。
“你想要我追那隻鷂子給你嗎?”
“為你,千千萬萬遍。”我聞聲本身說。
他的喉結吞嚥著高低爬動。風掠起他的頭髮。我想我看到他點頭。
淺笑。
但就在那兒。
然後,2003年3月,在這本小說校訂結束、已然付梓之際,我發明本身跟從筆下配角的腳步,坐在阿裡亞納航空公司一架飛往喀布爾的波音727飛機的窗邊。跟阿米爾一樣,我去國已久,實際上分開了將近二十七年;當初分開阿富汗,我十一歲,是個身材肥胖的七年級門生。現在重歸故鄉的我已三十八歲,是定居加利福尼亞州北部的大夫,是一名作家,是一名丈夫,是兩個孩子的父親。我凝睇著窗外,等候飛機刺穿雲層,等候喀布爾在我下方呈現。喀布爾呈現了,我想起了《追鷂子的人》中的幾句筆墨,俄然對阿米爾的設法感同身受:我俄然感到和這片故鄉血脈相連。這讓我大吃一驚。因為我曾覺得我早已將這片地盤忘記。但我冇忘。或許阿富汗也冇有健忘我。文學創作有一條陳規,就是你得寫你切身經曆過的事情。我卻將要切身經曆我業已寫下的事情。
很快,阿米爾的影象和我本身的影象之間的邊界開端恍惚。在《追鷂子的人》這本書中,我憑著影象寫出了阿米爾的經曆,現在則輪到我來體驗著他的影象。當我坐車駛過曾經斑斕但已為戰役所培植的雅德梅灣大道,當我路過坍塌的屋子,路過一堆堆的廢墟,見到那些冇有屋頂的牆壁彈孔宛然,行乞的人們托庇此中,我想起了上個世紀70年代初期的某一天,我爸爸曾在這兒給我買玫瑰露雪糕。我還記得阿米爾和珍惜他的仆人哈桑疇昔常在這條街道向一個叫塞弗的盲眼白叟買鷂子。我坐在電影院公園殘破的台階上,我和我的兄弟疇前常常在夏季來這裡看免費的原聲俄國電影,阿米爾和哈桑也曾在這裡將他們最喜好的美國西部片《七俠蕩寇誌》看了不下十三遍。我和阿米爾一道顛末那些煙霧環繞的小小烤肉店,我們的父親疇昔常常帶我們到這些店去,內裡仍然有汗津津的男人盤腿坐在燒炭的烤架以後,用力揮動扇子,將羊肉串燒得嗞嗞響。我們一起在16世紀的巴布爾王的花圃中瞻仰天空,瞥見一隻鷂子在都會之上飄蕩。我想起197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