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臥房的窗戶,我瞥見阿裡和哈桑推著獨輪車,載滿牛肉、饢餅、生果、蔬菜,推上車道。我瞥見爸爸從屋子裡呈現,朝阿裡走疇昔。他們的嘴巴說著我聽不見的話,爸爸指了指屋子,阿裡點點頭。他們分開。爸爸走回屋子,阿裡跟著哈桑走進他們的鬥室。
“如何?”
“哈紮拉賈特。”
諒解?但是盜竊是不能被諒解的罪過啊,是統統罪過的原型啊。當你殛斃一小我,你偷走一條性命,你偷走他老婆身為人婦的權力,奪走他後代的父親。當你扯謊,你偷走彆人曉得本相的權力。當你欺騙,你偷走公允的權力。冇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莫非爸爸冇有將我抱在膝蓋上,對我說出這番話嗎?那麼他對哈桑如何能夠隻是諒解了事?並且,如果爸爸肯諒解如許的事情,那麼他為何不肯諒解我,僅僅是因為我冇有成為他所期許的兒子?為甚麼……
爸爸給我的另一件禮品――他乃至不肯意等我翻開它――是腕錶。大要是藍色的,金色的指針呈閃電狀。我乃至都冇試著戴一下,就將其扔到角落那堆玩具中去。唯一冇有被扔到那堆東西裡去的禮品是拉辛汗的皮麪條記本,隻要它不像是血腥錢。
“它很敬愛。”我說。確切很敬愛。乃至也不便宜,我思疑。我想奉告阿裡,書冇有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他們的禮品。我重新跳上那輛自行車。“替我感謝哈桑。”我說。
那天午後,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騎上那輛施溫自行車。我繞著阿誰街區騎了好幾圈,然後回家。我騎上那條車道,通向後院,哈桑和阿裡正在那兒打掃昨夜宴會留下的一片狼籍。院子裡到處是紙杯、揉成一團的紙巾,另有空空如也的汽水瓶。阿裡正把椅子摺疊起來,放到牆邊去。他瞥見我,招招手。
“很抱愧,老爺。但是我們的行李已經清算好了,我們已經決定了。”
“我們冇法在這裡餬口下去了。”阿裡說。
隔日朝晨,我坐在房間中間,拆開一個又一個禮品盒子。我不曉得本身為何如此吃力,因為我老是興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將禮品丟到屋角去。它們在那邊積成一堆:寶麗萊相機,變頻收音機,精美的電動列車組合玩具――另有幾個裝著現金的信封。我曉得本身永久不會花那些錢,不會聽阿誰收音機,而那輛電動列車也不會在我房間中爬上它的軌道。我不想要這些東西――這些全都是血腥錢;並且,若非我博得鷂子大賽,爸爸底子就不會替我停止那麼一場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