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對人來講,究竟意味著甚麼?

因為,我殺了他。

很明顯,這份回想,以及與兒子團聚的但願,便是這個孤苦伶仃的白叟這些年來僅存的安慰,也是她等待在這裡的動力。

如許,她還能有個盼頭,她的兒子還能活在她的回想裡,活在她的但願裡。

白叟的雙腳已經落空了站立的才氣,這在她的春秋來講並不罕見;她每天都趴在本身縫製的墊子上爬著去廁所。而她吃的東西,也隻要冰冷的、將近過期的罐頭。

是心機機能的停止,還是靈魂離開精神的過程?

直到某次,我在社區的安排下去當義工時,碰到了一名白叟。

她奉告我,那些機構是供應給舉目無親的孤寡白叟的,她不去,因為她另有一個兒子。

抱著如許的設法,我拿出了本身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斬斷了統統與疇昔的聯絡,搬到了一座二線都會的中產階層社區裡,過起了安閒的獨居餬口。

我試著問了她兒子的名字和一些她還能記起的根基環境,成果她俄然就翻開話匣子,對我說了很多。作為一個連幾分鐘前產生的事情都記不清的白叟,她對兒子的影象卻很清楚,提及來滾滾不斷。

她怕本身如果走了,兒子返來會找不到她。

和我的那些同業比擬,我這小我,就顯得非常有趣了。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歸天了,也冇有任何後代來管她,這二十年來,隻要孤傲與她相伴。

我問她為甚麼不向彆人尋求幫忙,遵循她的環境,應當有專門的機構能夠收留她。

這些題目,曾一度困擾著我。

當然了,經曆滅亡的不是我,而是彆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而獨一需求的,就是專注。

對殺手來講,獨一首要的,就是完成任務。

我不需求氣勢,更不需求信奉,殺人對我而言,隻是一項事情;就像刷碗、開車、電焊這些事情一樣,我做這些、並且擅善於此,並不是因為我酷愛它,隻是為了錢罷了。

時候、地點、環境,這些都不首要。

生命的沉重,不在於其對這個天下能產生多大的影響,而在於當其逝去時,孤負了誰,又成全了誰。

我也冇有再去勸說她分開這裡。

但是,我曉得,她的兒子是不會返來了。

死,對人來講,究竟意味著甚麼?

退休後的我,隻想過淺顯的餬口;如許的餬口,讓我感到安然、鎮靜、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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