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她的兒子離家去其他都會事情,但是厥後斷了訊息,她想守在這裡,等兒子返來。
但是,我曉得,她的兒子是不會返來了。
我也冇有再去勸說她分開這裡。
時候、地點、環境,這些都不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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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叟的雙腳已經落空了站立的才氣,這在她的春秋來講並不罕見;她每天都趴在本身縫製的墊子上爬著去廁所。而她吃的東西,也隻要冰冷的、將近過期的罐頭。
我冇有奉告白叟,她的地痞兒子在二十年前就因為私吞了幫會裡的白貨被道上通緝並且被殺死了。
對殺手來講,獨一首要的,就是完成任務。
看來,我還不能退休。
她怕本身如果走了,兒子返來會找不到她。
那是一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住鄙人城區的邊沿;她蝸居在一間十幾平米的小屋裡,靠著社區每天送來的佈施品度日。
他們叫我――殺神。
我就是阿誰你在漫步時遇見會點頭表示但又叫不著名字的馴良街坊,隻要一個轉頭就會被你忘記。
我想換個角度,再與滅亡共舞一曲。
我不需求氣勢,更不需求信奉,殺人對我而言,隻是一項事情;就像刷碗、開車、電焊這些事情一樣,我做這些、並且擅善於此,並不是因為我酷愛它,隻是為了錢罷了。
她奉告我,那些機構是供應給舉目無親的孤寡白叟的,她不去,因為她另有一個兒子。
隻要我保持一貫的低調,這些年裡我賺到的錢,足可讓我的後半生過得很充足。
分開白叟住處的時候,我甚麼都冇說。
在殺手這行中,有很多脾氣光鮮、小我氣勢非常激烈的人存在:比如說,有些人會讓本身保持某個特定的形象、十幾年如一日,隻要呈現在人前就是阿誰外型;另有些人會利用標記性的獨門兵器作案、或是在槍彈上刻字,警方隻要一看屍身就曉得凶殺是出自他們的手筆;乃至有那種隻在特定的氣候下脫手的傢夥,為了保持本身的記錄,在每次接事情前竟要拜托人先供應目標的出行日程以及本地的氣候預報。
抱著如許的設法,我拿出了本身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斬斷了統統與疇昔的聯絡,搬到了一座二線都會的中產階層社區裡,過起了安閒的獨居餬口。
但不管如何,他們仍算是優良的殺手,因為隻要妙手才氣有所謂的“氣勢”,那些連完成任務都吃力的人是冇資格做其他多餘的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