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為土司供應沉重的無償勞役和當土兵外,土民還要向土司交納或進貢各種什物,而這類封建農奴性子的軌製,就是土司軌製的經濟根本。
為了加強統治和節製,明朝還在首要的土司轄地內設置衛所,駐紮重兵,采取衛所和土司相連絡的軍事建製。
凡是來講,不管是土司衙門裡的土官,還是處所土官,普通由土司的家屬成員擔負。
在住房上,土司“紡柱雕梁,磚瓦鱗砌”;舍已頭人“許豎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則“叉木架屋,編竹為牆,皆不準蓋瓦,如有蓋瓦者,即‘治以潛越’定罪”。
是以,十萬雄師一年軍糧的時價近五十萬兩銀子,而二十萬百姓一年口糧的時價不過二十多萬兩。
而土知府、土知州和土知縣等文職獲得者不是土司,隻是朝廷任命的一種由土人擔負的世襲官員。
土司秉承的春秋各朝也有所規定,明朝規定為十八歲,而清朝改成了十五歲。
因為土司所處之地大多閉塞掉隊,故而土司的統治品級森嚴,其社會情勢處於半仆從社會半封建社會的景況,用嚴格的品級來肯定權力和職位,尊卑之分光鮮。
不過,那些土兵涓滴不為所動,拎著刀槍麵無神采地瞪著那些災黎。
就像賈雲川先前所說的那樣,不管是宣化府的災黎還是平叛交趾的雄師都需求糧食,而從本地調運糧食需求很多時候,勞時吃力,是以九州商會在承平府囤積的糧食無疑成為了驍武軍的首選。
值得一提的是,隻要宣慰使、宣撫使和安撫使等武職獲得者能稱之為土司。
中尉聞言點了一下頭,過了一會兒走向了那名假定南將軍,俯身在他耳旁低語了一番。
除了土司衙門的土官外,土司還在本身的轄境內任命處所土官,其職務有總理、家政、舍把、旗長、親將、總爺、洞長和寨長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