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個張狂的賤婢!”林氏聽其言及季子,舊事湧上心頭,風采大失,張嘴冷聲罵道。
鶯歌聽了這話,卻勾唇笑了起來:“太太這話問的不對,我但是自小就跟著四爺一塊長大的。”略微一頓,她麵上笑意更濃。“您揹著四爺做的事,四爺全都曉得,如果不是當年正巧碰上您有了身子,四爺也不會將我留在府外。”
聞聲個“我”字,林氏的神采頃刻又丟臉了兩分。
“這孩子當然是四爺的!”鶯歌聽著她話中儘是不信,頓時拔高了音量。
但是她的手方纔抬起一點,就被牛嫂子按了下去。
這豈不就是――他生得像本身丈夫小時候的模樣?
“見過太太。”劈麵的人卻像是早有籌算,見她如此麵色如常,毫不覺驚奇,隻抱著孩子微微一墩身,問候了句。
“奴婢僭越了!”牛嫂子重重按著她的手,搖了點頭。
一雙眼哭得紅腫,但仍能看出本來的模樣來。
她冷著臉,一字一句問道:“你跟了四爺多久了?
這麼一想,她就恨不得要了鶯歌的命。
可惜厥後,她接連幾年都未能再懷上孩子。
婦人是個生麵孔,她當然不信,轉頭就叫丫環去找連四爺,可托送出去後毫無動靜,人又見不著!
與此同時,林氏的一雙手隱在袖中垂垂握成了拳頭,目光則落在那小童臉上,不住打量。
她本也覺得本身早不記得了,可那裡曉得,此人也功德也罷,一旦成了心頭紮著的刺,有朝一日就算是拔掉了,那陳跡畢竟也還是消不去的。
外頭都是人。萬一叫哪個故意的聞聲了甚麼,總不是功德。
如果不是憂心著這些事,鶯歌現在也就不會在連家的地盤同她們說話了。
“我要說的話,同太太說了也冇甚麼用處,還是等見了四爺再說不遲。”鶯歌說。
林氏正在氣頭上,也頓時想明白了,當下道:“快些領下去!”又恐鶯歌不從,遂麵向她說,“四爺眼下有要事在身,你見他不得,有甚麼話且同我來講。”
林氏這般一想,表情立即大好。轉頭看了一眼牛嫂子,說:“怎地甚麼人都放出去,快快趕出去!”
牛嫂子看環境不妙,終究還是忍不住叨教了林氏一聲:“太太,奴婢將孩子領下去哄哄吧?”
到底是他的骨肉,身上流著連家血脈呀。
誰知連四爺聽了結髮了一頓火,回身就要拂袖而去。她見勢不好,倉猝服軟,隻說本身胡塗了,胡言亂語,又擠出眼淚來講憂心兒子如此,連四爺的火氣這才消了下去,到底留下用了一頓飯,又逗了會孩子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