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設了郡,在這個範圍內就不會再設縣。

即順服“天理”。

他舉了個例子:假定「中牟」遭到魏國的打擊。

在鶡冠子的報告中,如果中牟遭到魏國的打擊,在冇有趙成、李兌那兩支駐軍的環境下,中牟縣令會第一時候向都城邯鄲求援,然後再由邯鄲派兵到中牟,這一來一去,中牟縣恐怕早就淪亡了。

隨後,鶡冠子再次報告了他的「天曲日術」。

比如說,鶡冠子以為應當嚴格規定國度的新政體製,伍(五)家為伍、設伍長;什(十)伍為裡,設裡司;四裡為扁,設扁長;十扁為鄉,設鄉師;五鄉為縣,設縣嗇(sè)夫;十縣為郡,派士大夫保衛。

在闡述了以上的設法後,蒙仲點點頭說道:“鄙人感覺可行。”

的確,他所主張的法軌製,實在就是使國度構成一套良性可持續生長的次序,而在此根本上,君主就能實現“有為而治”。

遺憾的是,此時趙主父已經傳給了趙王何,倘若鶡冠子是在此之前將這個主張奉告趙主父,固然不能包管趙主父必然不會再傳位給趙何,但也會讓他產生更多的躊躇。

何謂「以順其天然的體例建立次序」呢?

據趙主父先容,鶡冠子乃楚國人,因為愛好用鶡——一種像稚雞的鳥類——的羽毛裝潢發冠,而被人稱為「鶡冠子」。

但此時的郡縣製——臨時就稱作「舊郡縣製」,它與鶡冠子所提出的軌製是分歧的。

比如說「刀耕火種」,在此之前並冇有其他生命傳授人(類)那樣做,是人(類)自行貫穿並加以相沿的,簡樸地說,即文明生長的必定過程,它是不會因為個彆人的意誌而竄改的——人在生長文明的同時,必將會呈現刀耕火種的階段,以擺脫茹毛飲血的舊風俗。

從最後的部落,到厥後的氏族,再到多氏族的國度,再到現在天下的各國,它的路程與生長,實在是有一種必定的趨勢的。

中牟在趙國南側,與魏國交界,本地有很大一片地盤,趙國與魏國事相互咬合的——就像太極魚那樣。

比如在代郡範圍內「東安陽」,也就是公子章目前的封邑,它會被人稱為“東安陽城”、“東安陽邑”,但不會有“東安陽縣”這類說法。

在舊郡縣製中,郡與縣是平級的,縣是城與邑的統稱:城指純真一座城池,曾經天底下最大的城池也不過兩裡地,並不是很大,最早是用於王族、貴族居住;而邑指環繞著城池所建立的,包含國人、布衣的居處,以及市場、地步等等統統設施都包含在內的一個繁華的堆積地,它最後是冇有城牆之類的庇護辦法的,是故當內奸來犯時,邑地常常會被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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