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外慚清議,內疚神明[第1頁/共5頁]

這副聯語是曾國藩在道光二十五年時題寫的。先年順天鄉試,周壽昌高中南元。次年會試,蕭錦忠鮮明中了狀元,孫鼎臣朝考第一。這一科湖南八進士滿是長沙府人,又貴州進士黃輔相、黃彭年叔侄,客籍亦屬長沙府。這下子,在京的湖南人沸騰了。恭賀長沙府人才聚集,群星光輝,特彆是蕭錦忠的狀元,更令萬目羨慕。清朝的狀元大半出自兩江,湖南在此之前,僅隻一個衡隱士彭浚得此殊榮。蕭錦忠獨占鼇頭,實為湖南省、為長沙府掙得莫大的臉麵。因而在京長沙籍官員合夥在長郡會館擺酒演戲,昌大道賀。剛遷升為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的曾國藩,是公認的長沙府後起漂亮,大師推他撰一副聯語作記念。當時的曾國藩恰是才調斑斕、宦途對勁的時候,他靈感頓起,大筆揮就:"同科十進士,慶榜三名元。"盛事佳聯,一時在京中士大夫中傳為嘉話。曾國藩平生對此聯也甚為對勁。這副即興而作的聯語,厥後便被工匠刻在長郡會館的楹柱上,作為長沙府名譽汗青的最好紀録而永久儲存。這些年來,跟著曾國藩名聲的顯赫,它的名譽也越來越大了。

這類事,不要說以往,就是幾天前曾國藩都不會做。傷人者賠錢,殺人者抵命,這是自古以來最根基的法律,何況殺了本國人,幾乎引發一場浩大的災害。現在,天下各地的言論終究使他復甦了:這畢竟是耐久積怨引發的牴觸,從底子上講,理虧的是洋人而不是津民,不能簡樸地就事論事。特彆是徐漢龍、劉矮子、馮瘸子,他們是出自愛國敬官長的義憤,殺他們的頭的確有些委曲;田老二等人當然是趁火打劫的暴徒,但在如許一場龐大的案件中,殺他們的頭,也直接刺傷了百姓的愛國之心,臨時以這點銀子來作賠償吧!

曾國藩決定將天津處所官交刑部嚴議以及與洋人訂定抵命人數的奏摺由塘報傳出去後,京師及各通都大邑一片嘩然,"賣民賊"的罵聲四方騰起,國子監裡一批熱血青年,氣憤地奔到虎坊橋長郡會館,將會館楹柱上曾國藩的親筆聯語:"同科十進士,慶榜三名元",狠狠地用刀颳去。

傳聞紅柳莊打死性命的凶手,隻因承認是為殺洋人而死,就每人得一百兩銀子,監獄裡幾個家貧的殺人犯在支屬的勸說下,也表示情願在殺洋人的認罪書上畫押,臨死前得一百兩銀子,作為對家庭的酬謝。因而,曾國藩勾出五個殺人犯來,每人也發他一百兩銀子。剩下的二千兩銀子,則用來賙濟育嬰堂裡逃出的孤兒以及那天誤傷的中國人和四周受損的百姓民房。顛末如許一番安排,曾國藩心靈深處似覺好過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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