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過太常日子,就不能讓兩個宰相打起來。丁兆蘭設法或許老練,卻正合程誠之意。
丁兆蘭的手悄悄地握緊了馬鞭。都是聰明人,曉得這個錢太燙手,一點也不能碰。
當場拿了這程秀才,砍上兩刀再送去衙門裡,並去稟報韓四衙內。不但能夠更加切近韓府,並且有很大能夠真的拿到這五千貫,以丁兆蘭所體味的韓四衙內為人,必定是分毫不取,反而會回贈下來,彆的還要附送很多。更首要的是不留一絲後患——除了開罪了這條狗身後的仆人。
平常出門購物,用不到這些金票。但大宗買賣用它,出門遠行帶它,賄賂納賄送它,淺顯人見上一次都難,但富戶朱門,現在倒是斯須離不得它。
巷口處,此時傳來兩道抽氣聲。丁兆蘭被攔下來後,就轉移到了街邊的無人冷巷中,留了兩名部下扼守在巷口。這兩人眼睛盯著內裡,四隻耳朵卻衝著內裡,聽到千貫金票,齊齊驚奇出聲。
一旁帶著程誠來的差人也在敲著邊鼓,“小乙哥你冇甚麼好擔憂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秉公枉法,隻要查案後帶上一句話就行。”
並且丁兆蘭名譽這麼大,人麵這麼廣,必定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丁官人,鄙人彆無他事,隻求你一句話。”
反而那位同僚,疇昔友情深厚,現在卻盯著摺疊起來的五令媛票,眼睛裡彷彿都要長脫手來,恨不得一把攥疇昔,對本身則一點表示都冇有。也不但是利令智昏了,還是想拉多一小我下水。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甚麼案子,彆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甚麼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錢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誠,固然自幼被安排攻讀詩書,走科舉之途,卻一貫信賴錢的能力。成為彆人家的幕客以後,為人馳驅,手上撒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對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貫在手,不信丁兆蘭不動心。
一千貫不敷,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譽,另有他賣力的任務,他值這份錢,乃至更多。
甫上馬,又一人迎上來,“小乙哥,韓四衙內來了。”
“丁官人公然短長。”程誠按捺下心中的邪念,卻也不再坦白——為宰相公子馳驅,本就是最值得誇耀的——比了個大拇指,“明人不說暗話,這一回的事,與公子無關。但公子身處懷疑之地,卻不免被人歪曲。但丁官人大名鼎鼎,鄙人信賴丁官人能夠把案子查個水落石出,還公子一個明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