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家大衙內給了他少說有一萬。”
錢的確是好東西,可丁兆蘭很不喜好送錢來的人,也不喜好送錢來的機會。
丁兆蘭用力將手一揮,憤然道:“彆叫我哥,冇你這兄弟!”
‘看來是中計了。’
世上冇有不吃屎的狗,公門裡冇有不愛錢的吏。前一句程誠不能確認,後一句他但是有著多年的見聞和經曆為證。
並且丁兆蘭名譽這麼大,人麵這麼廣,必定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甚麼案子,彆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甚麼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想過太常日子,就不能讓兩個宰相打起來。丁兆蘭設法或許老練,卻正合程誠之意。
當場拿了這程秀才,砍上兩刀再送去衙門裡,並去稟報韓四衙內。不但能夠更加切近韓府,並且有很大能夠真的拿到這五千貫,以丁兆蘭所體味的韓四衙內為人,必定是分毫不取,反而會回贈下來,彆的還要附送很多。更首要的是不留一絲後患——除了開罪了這條狗身後的仆人。
平常二十文已經充足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老友會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另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統統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利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能夠過得非常津潤。
可看著這張千貫金票,就同時把金票後自傲滿滿的淺笑支出眼中,
但也僅止於此,冇有家世,冇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消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保持他的人麵,又怎能夠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丁兆蘭年紀雖少,家無餘財,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差人,經曆頗豐。千貫金票見是見過,次數很多,但那些都算是證物,卻向來冇能揣進本身的腰包裡。
丁兆蘭笑著,“如果看到一千貫就忍不住,剩下的一萬九千貫可就給人笑納了。”他笑著笑著,麵龐嚴厲起來,“不談笑了,這份錢是買命錢。拿了,命可就不是本身的了。”
順手就亮出千貫金票,看來是急了。是拉攏?還是威脅?抑或兼而有之?
一千貫不敷,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譽,另有他賣力的任務,他值這份錢,乃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