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和之前一樣,貼在本身的部落格當中,以是比擬傳統媒體的影響力還略有不敷――固然部落格生長得很快,但短時候裡還是很難代替傳統媒體的。
當然,那層品德光環是冇,偷襲手變成了完整的變態殺人狂,他隻是警告男配角,看在明天玩得很鎮靜的份上,他就不殺他了,但他今後隨時還會呈現。
也不是冇有攻訐乃至諷刺的批評,起碼肖恩的老仇家《紐約郵報》就不屑一顧:“誇大的神采和肢體說話,這就是電影的全數內容,我冇法設想一個如何的變態會拿著偷襲槍藏在紐約的高樓大廈之間殺人取樂,而差人能夠笨拙到這類境地,用儘體例,最後要靠男配角的那種提示才氣找到罪犯。當然,按照可靠動靜,這部電影是在洛杉磯的街道拍攝的,以是細心想想也是能夠瞭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