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拿在手裡看的話,它看起來就是一條淺顯的玄色領巾。摸起來像是淺顯的棉布,但實際上它是細石棉織的。不但絕熱,還能仿水。像之前噴濺出來的屍毒如果到了上麵,也不會等閒的就給燒穿了。最首要的,這布裡加了些短長的玩意,碰到很強的煞氣的話,布的色彩是會變的。

我看著那東西彷彿一團爛棉絮似的,也不曉得是本來就是黑了吧唧的,還是被甚麼熏成了這個色彩。

不對,不是出租車司機。到了病院,我把眼罩放回到口袋裡的時候,口袋還是空的。並且,我也冇見過甚麼人,除了師兄和小離,另有阿誰張大姐。那是張大姐?

砭石,倒是能夠帶一兩塊。但是,放在哪好,我又冇了主張。砭石有點脆,弄不好就會碎掉,碎了的話還不如拿塊板磚好用。

“哥,這東西的怨氣不小。”

“在我口袋裡找到的。”

想著就拉住了師兄的胳膊,看了看四周,悄悄搖了點頭對師兄說道。

對著鏡子照了照,不錯,普通人應當看不出來了。

“肉?莫非真是隔壁老王家大黑吃剩下的?”

如果掛在脖子上,當個項鍊的墜子也不錯。但隻要我和二白曉得,這杵中間是有空間的,為的就是共同“淬”來利用。

師兄皺了皺眉頭,用袖子掩住了嘴巴。

“哥,咱彆犯二了好麼。人家佐羅可帶的但是眼罩的。你這頂多是阿裡巴巴與四十悍賊裡的悍賊。”

二白附在兔子娃娃身上,手裡捧著個東西朝我走了過來。我一瞧,本來是一條領巾。

“這甚麼啊這是,隔壁老王家大黑吃剩下的狗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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