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默:你去哪兒了,那邊的土特產竟然是女人?

全部石屋中最打眼的不是那些孩子,而是多出的一張像架子一樣的木成品。木架上擺放了一溜木碗,每個木碗邊還放了兩根細短的木棍,除此以外另有些瑣細的小玩意。

木門翻開,熱氣劈麵而來,原戰低頭就看到一個小毛頭。

這一看,他發明竄改公然很大。起首,變得很潔淨。其次,多出了很多東西。

“慢多少?”

嚴默:……這是甚麼?

嚴默先解釋了甚麼是粘合劑,然後道:“我嘗試過,把阿誰石頭用火燒成灰,或用石錘砸到粉碎,拌水攪拌,能夠重新變成泥漿狀況。考慮這類原生泥漿粘性非常大,我試著往內裡摻雜了些沙土,發明隻要重視水量,不讓它們乾掉,摻雜了大量沙土的那種泥漿仍舊有必然粘合性。而這類摻雜沙土的泥漿放上一到兩天,它還是會固結成石塊狀,且非常健壯。”

冇有拍門風俗的原戰想要直接推開木門卻冇推開,這纔想到嚴默搞出阿誰叫門閂的玩意,隻好敲了敲木門。

嚴默拿起一根長木勺,放到石鍋中攪拌,一邊攪拌一邊道:“加了藥材的肉湯,驅寒補氣,可惜不是羊肉,不然結果會更好。”

“搶……你這是從哪兒搶來的?”嚴默聲音有點顫抖。他手上的東西絕對是他來到這裡後看到的最文明的一樣東西,這手感、如許式、這縫合,這明顯就是一件開襟長袖外相大氅,絕對不該該在原始社會呈現的玩意!

原天下淺顯人遵循一天走十個小時來計算的話能夠走20-40千米,體力好的人能夠走50-60千米,把原戰歸於後者,那麼他所說的一個白日的路程,臨時便能夠算為約50千米。

“真的?離這裡遠嗎?”嚴默也鎮靜了。

十天路程,也就是250-300千米擺佈。不過冇有看到其他部族的話,那這件外相大衣到底是打那裡搶來的?

“內裡放了草藥,必須燒開。誠懇等著!”

嚴默嫌棄地看了眼他搓腳丫子的臟手,但還是把手術刀遞給他,“這是祖神當初給我的寶貝之一,比普通刀快很多,你要小……”

大半個月不見,青年肉眼可見的瘦了一圈,臉上和身上裸/暴露來的皮膚被風雪吹得凍紅開裂,身上還能看到一些正在癒合中的小傷口,不過團體精力看著倒不差。

嚴默亮出金針對望著他眼冒綠光還流口水的男人晃了晃,“說,這件大衣那裡來的?把時候、地點、顛末,碰到甚麼人,全給我交代清楚!”

Tip:拒接垃圾,隻做精品。每一本書都經過挑選和稽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