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自入仕,及於本日,若說治事理政之術,十六個字。熟諳事件,一分為二;處理題目,三方動手。服膺這十六個字,便大略不失於仁義。”
趙禎點頭:“本朝經理參軍之設,是祖宗巧思,憐細民之意。鞠讞分歧司,各設官員主理,最能免官方委曲。你如此解,卻本來是合了義之大事理。”
“處理題目,三方動手。是講我們遇有疑問,不要憑著本身的感受去處事,而要跳脫出來,分紅你、我、他,各方考慮過了,纔好動手。三方為義,三方動手,才氣大義不失。”
徐平道:“自三代至現在,文籍俱在,有何可疑?非止韓非、荀卿,柳河東亦如此說。”
徐平未置可否,在黑板上本身畫的三個圈裡彆離填上賦稅、租息、口糧種子,道:“田土所出,於力耕之農夫而言,不過如此三份。朝廷賦稅是一份;口糧、種子是一份,這一份內裡,還要加上備災之用;租息之類是一份,這一份裡以租息為主,並不但包含租息。”
宋朝鞠讞分歧司,經理參軍專管審判,彆設司法司之下吏人檢法條,司法參軍依法條檢法議刑,最後再由判官、推官擬判詞,主官無疑義,由知州和通判通簽聯署,一件案子纔算審判完成。這就是司法法度公檢法的泉源,確切有極大的進步意義。當然趙禎說是祖宗巧思,就過於拔高了,實際上從魏晉到隋一向有退化演變,不過唐朝燒燬,到宋終究構成了比較完美的軌製。而宋以後,這一司法原則又被燒燬,再呈現已經健忘宋朝故事了。
實在熟諳事件要一分為二,不但僅是這些,底子上是辨證法。不過孔殷之間,徐平說不明白,也舉不出充足的例子,便用淺近的意義代替。不錯便可,詳細的內容,在今後能夠漸漸彌補。察看事物要全麵,不要草率下結論,不然就會盲動,美意辦好事。
過了好一會,趙禎才道:“已聞宰相之道,本於仁義,儒門公理,此無疑矣。然依宰相之言,道隻可照亮前行,治國需有術。願聞宰相治國之術。”
趙禎睜大了眼睛,聽罷過了好一會,才道:“此韓非、荀卿多論之,果有此事?”
唯一的題目,是真地做不到,除非帶著傳送門,從另一個位麵應有儘有的輸入到這個天下源源不竭的物質。徐平冇有,那就隻能安身於實際,停止階層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