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奉縣天破[第1頁/共9頁]

“我娘殺的是何人?狗官李本!鄉親們可還記得此人?貪了我們三年撫卹銀兩,入朝做了泰和殿大學士!如此狗官竟能官居二品,朝廷瞎了眼!”崔遠一揚手中罪行,怒笑,“瞧一瞧!我娘殺了個狗官,罪行寫了三頁!那那些狗官的罪行是不是也來寫寫看,看是不是罄竹難書?”

“不成傷他!”元修大步而出,喝道。

“你給我閉嘴!”楊氏厲喝一聲,“你爹身後,娘要你習武,今後子承父誌保家衛國,你偏對習武偶然,要寒窗苦讀學你外祖。娘依了你,這些年來家中兵法你可曾看過一本,刀劍可曾舞過一回?娘倒不知,你這手無縛雞之力的墨客何時有那殺人的本領了!”

她該再陪後代們幾年,他們畢竟還是小了些。

宿世她的同事們辦案,抓捕到凶手審判結束後,另有一個法度要走,那便是帶著嫌犯指認現場,讓嫌犯在現場重新指認和論述作案過程,為的就是認罪供詞與案發明場分歧,製止呈現替罪者和冤假錯案。

奉縣知縣大步奔去大堂外,揚聲道:“反了!拿下!”

楊氏殺了李本,那祭奠邊關將士的血書,其真意並非是對朝中媾和之事不滿,而是因李本曾貪了邊關將士的撫卹銀兩?

“就這麼出來的,那狗官冇栓門。”

“八年了!狗官走了一個,來了下一個,撫卹銀兩可曾到過誰家家門口?”崔弘遠聲道,“是有到過我們家門口之物!何物?一副舊衣冠!我們的兒郎,赴邊關,殺胡虜,一條命換二十兩銀,養肥了一群狗官,上買官下欺民!買官花的是我們兒郎的賣力錢,欺殺的是我們兒郎的父母孃親!敢問這等世道,公理安在!”

楊氏許也不希冀她答,笑了笑道:“我這半生,換過的地兒多,到過衢川,到過永嶧,厥後來了奉縣,換來換去也冇出這越州,今後更看不到那大漠了。”

“他爹走時是遠兒六歲那年夏季,那日也下著雪,像昨夜那般的雪。我說,雪太大,邊關許封了,彆走了。他說官府登記造了冊,邊關戰事緊,朝中征江北兒郎發往西北征到了越州,官府已定了本年服郡役的派往西北,他在此中,隻能走。他還說,到了邊關寄手劄返來,不過是退役三年,三年後就返來。”

“這位小將軍說對了,我原冇想到殺這狗官。他乃二品大員,身邊保護重重,我如何殺得了他?再在這奉縣趕上不過感覺悶氣罷了。冇想到昨夜保護竟躲懶醉了酒,真是狗官懶保護,出門湊成對。”楊氏看了暮青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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