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登記造冊的小吏都麻痹了,問:“叫甚麼?家在那邊?”
坊甲道:“還是刺客。”
“該當是了,冇錯的。”
草垛裡的吳升細心考慮起來,聽這意義,南坊已經抓了不止一個“刺客”,想必彆處也不會少。
遵還是例,野人和流民接管必然懲辦以後,都會被趕出城去,下一步吳升要做的,就是等候。
這批衛士人數未幾,也就是二十餘人,但逼得吳升冇體例持續待下去了,跟某處牆角旮旯好不輕易熬到入夜,從速翻牆出去。
話音未落,後腦勺就捱了一記擀麪杖,頓時栽倒。
又有人道:“先送去廷寺再說,萬一是呢?”
坊甲詰問:“有賞金麼?”
冇有修為的吳升被送到另一間草堂中,當場摁倒,抽起了鞭子。
耳聽那老婆子叫道:“我家抓的,我家打暈的,賞金我家拿大頭!”
另有人道:“就算不是,那也是野人或者奴,野人不成過夜城中,奴不成私逃,都是犯禁的,報了一樣有賞。”
關於吳升的模樣和畫像是否類似的題目,再次激發一陣爭辯,爭辯的成果天然是冇有成果,不管如何,坊甲又跑一趟,將吳升送進了廷寺。
立時從各處房舍中湧出很多人來:“抓到刺客了?”
忽聽外頭有人高喊:“抓到了!抓到了......”
鞭撻之刑:野人宿城,鞭三記,盜肉一條,鞭五記,合計八鞭子。
未幾時,坊甲就趕來了:“又抓了一個?瞧清楚冇?”
隻聽內裡一片喧鬨:“那裡?那裡?”
四周鄰裡立時各開家門,很多人向著這邊趕來。
囚牢位於廷寺西南角,方剛正正挖了好大一個坑,足有丈許深,內裡用木樁隔出一間間囚房,頂上用原木封住。
小吏對此表示承認,直接在竹簡上落條記下,然後問坊甲:“為的何事?”
一大早,廷寺就來了位修士,挨個給被以“刺客”之名抓出去的犯人們評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