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到的,你想汙了我那份?黑心東西......”
“去叫坊甲來......”
四周鄰裡立時各開家門,很多人向著這邊趕來。
小吏對此表示承認,直接在竹簡上落條記下,然後問坊甲:“為的何事?”
“我先看到的......”
“背上另有傷,書記不是說刺客受傷了麼?”
草垛裡的吳升細心考慮起來,聽這意義,南坊已經抓了不止一個“刺客”,想必彆處也不會少。
囚牢裡的飯實在冇法下口,一個破瓦罐裡盛兩勺糊糊,也分不清究竟是甚麼東西,每天還隻要一頓。
吳降低舉雙手,四下轉著圈,以示有害:“我身上冇有刀劍......”
以後又拿水給他洗臉,看是否刺有紋印,如果有,那就是逃奴,各家紋印都分歧,是哪家的就送回哪家,送歸去後有很大能夠被正法。
這批衛士人數未幾,也就是二十餘人,但逼得吳升冇體例持續待下去了,跟某處牆角旮旯好不輕易熬到入夜,從速翻牆出去。
這間囚房中關了十多人,都是這1、兩天抓出去的“刺客”,除了這間囚房外,左邊和右邊的也都是“刺客”。那麼多人吃喝拉撒全在一處,味道能好得了?
坊甲道:“偷吃了六舍老羊頭家的肉,被他拿下了。”
小吏嗤笑:“若真是刺客,能被老羊頭拿了?”
囚牢位於廷寺西南角,方剛正正挖了好大一個坑,足有丈許深,內裡用木樁隔出一間間囚房,頂上用原木封住。
關於吳升的模樣和畫像是否類似的題目,再次激發一陣爭辯,爭辯的成果天然是冇有成果,不管如何,坊甲又跑一趟,將吳升送進了廷寺。
房門開了,探出來一張獵弓,弓上有箭,持弓的是個老頭,他身後跟著個老婆子,手上握著根擀麪杖。
隻聽內裡一片喧鬨:“那裡?那裡?”
恰好肚子餓得狠了,因而摘了一串,摘完就坐在小院裡大吃大嚼。
既然抓了那麼多刺客......
耳聽那老婆子叫道:“我家抓的,我家打暈的,賞金我家拿大頭!”
立時從各處房舍中湧出很多人來:“抓到刺客了?”
鞭撻之刑:野人宿城,鞭三記,盜肉一條,鞭五記,合計八鞭子。
那人兀自掙紮:“不是刺客,不是刺客,莫要冤我......”
自稱小人,這就表白身份,不是國人,而是野人;說本身無家,表示本身不是郢都人,是野人中的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