⑾指晉代文人劉伶等。《世說新語・任誕》中說:“劉伶恒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六合為棟宇,屋室為言衣,諸君何為入我言中?’”又《德行》中說:“王平子、胡母彥國諸人,皆以任放為達,或有赤身者。”
但是固然未幾,當時卻又確有幫襯拍照的人們,我也不明白是甚麼人物,或者運氣不好之徒,或者是新黨⑨罷。隻是半身像是大略避諱的,因為像腰斬。天然,清朝是已經廢去腰斬的了,但我們還能在戲文上瞥見包爺爺的鍘包勉⑩,一刀兩段,多麼可駭,則即便是國粹乎,而亦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固然也以不照為好。以是他們所照的多是滿身,中間一張大茶幾,上有帽架,茶碗,水菸袋,花盆,幾下一個痰盂,以表白此人的氣管枝中有很多痰,總須連續吐出。人呢,或立或坐,或者手執書卷,或者大襟上掛一個很大的時表,我們倘用放大鏡一照,至今還能夠曉得他當時拍照的時候,並且當時還不會用鎂光,以是不必狐疑是夜裡。
但是,S城人卻彷彿不甚愛拍照,因為精力要被照去的,以是運氣恰好的時候,尤不宜照,而精力則一名“威光”:我當時所曉得的隻要這一點。直到近年來,才又聽到世上有因為怕失了元氣而永不沐浴的名流,元氣約莫就是威光罷,那麼,我所曉得的就更多了:中國人的精力一名威光即元氣,是照得去,洗得下的。
道學先生之所謂“萬物旨備於我”⑥的事,實在是天下,起碼是S城的“目不識丁”的人們都曉得,以是報酬“萬物之靈”。以是月經**能夠延年,毛髮爪甲能夠補血,大小便能夠醫很多病,⑦臂膊上的肉能夠養親。但是這並非本論的範圍,現在臨時不說。何況S城人極重麵子,有很多事不準說;不然,就要用詭計來懲辦的。
⒇羅曼羅蘭(RomainRolland,1866―1944)法國作家、社會活動家。著有長篇小說《約翰・克利斯朵夫》、腳本《愛與死的鬥爭》等。
要之,拍照彷彿是妖術。鹹豐年間,或一省裡;另有因為能拍照而產業被鄉間人摧毀的事情。但當我幼小的時候,――即三十年前,S城卻已有拍照館了,大師也不甚疑懼。固然當鬨“義和拳民”時,――即二十五年前,或一省裡,還以罐頭牛肉當作洋鬼子所殺的中國孩子的肉看。但是這是例外,萬事萬物,總不免有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