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文人,對於人生,――起碼是對於社會征象,向來就多冇有正視的勇氣。我們的聖賢,本來早已教人“非禮勿視”的了;而這“禮”又非常之嚴,不但“正視”,連“平視”“斜視”也不準。現在青年的精力未可知,在體質,卻大半還是哈腰曲背,低眉紮眼,表示著老牌的老成的後輩,馴良的百姓,――至於說對外卻有大力量,乃是近一月來的新說,還不曉得究竟是如何。

虛生先生所做的時勢短評中,曾有一個如許的題目:“我們應當有正眼看各方麵的勇氣”(《大進》十九期)。固然,必須勇於正視,這纔可望敢想,敢說,敢作,敢當。假如並正視而不敢,彆的還能成甚麼氣候。但是,不幸這一種勇氣,是我們中國人最所貧乏的。

中國婚姻體例的缺點,才子才子小說作家早就感到了,他因而使一個才子在壁上題詩,一個才子便來和,由傾慕――現在就得稱愛情――而至於有“畢生之約”。但商定以後,也就有了難關。我們都曉得,“私訂畢生”在詩和戲曲或小說上尚不失為嘉話(天然隻以與終究中狀元的男人私訂為限),實際卻不容於天下的,仍然免不了要仳離。明未的作家便閉上眼睛,並這一層也加以挽救了,說是:才子落第,奉旨結婚。“父母之命媒人之言”經這大帽子來一壓,便成了半個鉛錢也不值,題目也一點冇有了。借使有之,也隻在才子的可否中狀元,而決不在婚姻軌製的良否。

(邇來有人覺得新墨客的做詩頒發,是在出風頭,引同性;且遷怒於報章雜誌之濫登。殊不知即便無報,牆壁實“古已有之”,早做過頒發構造了;據《封神演義》,紂王已曾在女媧廟壁上題詩,那發源實在非常之早。報章能夠不取口語,或架空小詩,牆壁卻拆不完,管不及的;倘一概刷成玄色,也另有破磁可劃,粉筆可書,真是窮於對付。做詩不刻木板,去藏之名山,卻要隨時頒發,固然很有流弊,但大抵是難以根絕的罷。)

冇有突破統統傳統思惟和伎倆的闖將,中國事不會有真的新文藝的。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我並何嘗試過,但偶然候想:倘將一名久蟄洞房的老太爺拋在夏天中午的驕陽底下,或將不出閨門的令媛蜜斯拖到郊野的黑夜裡,大抵隻好閉了眼睛,暫續他們殘存的舊夢,總算並冇有碰到暗或光,固然已經是毫不不異的實際。中國的文人也一樣,萬事閉眼睛,聊以自欺,並且欺人,那體例是:瞞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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