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都曉得《明史》重新到尾都由滿清天子終覈定稿。1645年,滿清統治者設立史館,擬修《明史》。但因為當時政局未穩,南邊抗清鬥爭如火如荼,以是實際上修撰事情隻是處在籌辦階段而並未全麵展開。滿清之以是做出這個修史姿勢,一是為了藉此宣佈明朝已經結束,二是為了皋牢明朝遺老和降清漢臣。
中毒而死,多是來源明人陸(金弋)《病逸漫記》中有這方麵的記敘:“但宗天子駕崩甚速,疑為雷震,又疑宮人慾毒張後,誤中上。予嘗遇雷寺人,質之,雲皆不然,蓋陰症也。”“陰症”之說出自仁宗時一寺人之日,當有必然可托度。當時醫治此等“陰症”恐無殊效良藥,這使一些奸佞之徒有機可乘。《明史·羅汝敬傳》中也有記錄:“宣宗初,(羅汝敬)上書大學士楊士奇曰:‘……天賦子(仁宗)嗣統未及期月,奄棄群臣,揆厥所由,皆。險壬小夫獻金石之方乃至疾也。’”可見,導致仁宗滅亡的直接啟事,是服用治“陰症”的金石之方,而中毒不治。
“側聞內宮遠自建寧拔取侍女,使百姓為之驚奇,眾報酬之惶惑。若曰;天子之宮,古有常製,則大孝尚未終;擺佈侍禦,不成無人,則正宮尚未冊。恐乖風化之原,有阻維新之望。”——《明史·李時勉傳》)
本來《明史》中記敘方孝孺等人之夷族誅死僅用了“丁醜,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十五字,而在“四庫”本《明史本紀》中則改成瞭如許的論述:“丁醜,召方孝孺草即位詔,孝孺投筆,且哭且罵。帝大怒,泰、子澄亦抗辯不平。遂與孝孺同磔於市,皆夷其族”。很明顯,不管是本來還是四庫本的《明史》,都冇有明成祖夷方孝儒十族的記錄——。
李時勉叩首答曰:“臣言諒閣中不宜近妃嬪,皇太子不宜遠擺佈。”宣宗感喟稱李時勉“忠”,複其官(《明史·李時勉傳》)。 這裡的意義,朱高熾身後他的兒子朱瞻基即位後,因明白本身父親嗜慾,以是並冇有難堪李時勉所奏為非。
試想如許的一本史乘,都未曾呈現朱瞻基弑父的記錄,要曉得當年清朝人算是對勁,漢人是極其衝突情節的,以是自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為了達到滿漢一家,也為了各自政治上的需求,編修的《明史》中對明朝的天子多有貶損的,試想朱瞻基當真做了弑父的事情,遵循清朝天子的需求,是絕對不會放過的,從這一點上足以申明,朱瞻基並冇有做過如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