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庭有枇杷樹,英喆瘋狗不咬人時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英喆這廝很聰明,充分接收了前次的經曆經驗,不再自作聰明地用心引誘,而是列舉了大量詳確的闡發和模型圖表,搞得跟嚴厲的科研論文一樣。
收集知識產權專家易少但是闡發說,“冇有人是不成以被質疑的,不管是金梁還是英喆。質疑本身無錯。但是,質疑超越了需求的限度,有能夠變成欺侮誹謗。用民事法律的話來講。就是侵犯彆人名譽權。”
淺顯邏輯:A推出B,因為A,以是B
……
先是金梁方極其無禮傲慢的拿錢來砸,動輒賞格數千萬舉證如此;接著,更是威脅要告狀質疑者。
隻在博文最後才透露了些許狼子野心——隔空喊話金梁,但願其解釋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