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我喊了他一聲。
“四爺明白這個,要不如何我倆是朋友呢?四爺說:王五,想個彆例呀!我說:四爺,我就有一個主張,揍!四爺說:王五,這就對了!揍!一來二去,我們可就籌議好了。這我不能奉告你。我要說的是這個,”他把聲音放得更低了,“我瞥見了,偵察跟上了四爺!一定是為這件事,但是叫偵察跟著總不鐺鐺。這就來到坐蠟的處所了:我要奉告二爺吧,對不起四爺;不奉告吧,又怕把二爺也饒在內裡。的確地冇法兒!”
“他怕你不乾。”我答覆。
“也冇瞥見二爺?”
王五是個誠篤可靠的人,三十多歲,頭上有塊疤――傳聞是小時候被驢給啃了一口。除了偶然候愛喝口酒,他冇有彆的弊端。
豪情到了最熱的時候是會最冷的。想不到他會如許對待我。
“好幾天了,每天出去不坐車!”
“他呢?”
“乾嗎來了,王五?”我和他的友情不錯,每逢我由李家返來得晚些,他總籌措把我拉返來,我天然也老給他點酒錢。
“不曉得。那天你走後,他用了不知甚麼東西,把眉毛上的黑痦子燒去了,對著鏡子直入迷。”
他冇在家,但是王五冇出去。
我足足地等了三點鐘,天已大黑,他才返來。
“事理都是一樣的,”他說,“老是勸報酬彆人捐軀。”
事情越來越緊了,電車公司已宣佈出開車的日子。我不能再耗著了,得奉告黑李去。
他摸了摸頭上的疤,低頭想了會兒。然後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聲音放得很低:“你曉得,電車道快修完了?電車一開,我們拉車的全玩完!這可不是為我自個兒憂愁,是為大師夥兒。”他看了我一眼。
“禱告確是有效,”他慎重地說,“這幾天我每天禱告,公然老四就不提那回事了。即便他把錢都扔了,歸正我還落下個弟弟!”
“如果李家的事,你對我說了準保冇錯。”
“問了我一句――老五,你如何?我說,王五聽四爺的。他說了聲,好。彆的冇說,每天出去,也不坐車。”
他又喝多了點,頭上的疤都有點發紅。
我真冇想到這一層。但是還不堅信他的話;焉知他不是受了點宗教的刺激而要充分地宣泄豪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