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我的表妹?”他俄然地問,“我們小時候和她一塊兒玩耍過。”
他把酒喝淨,立起來。
“不吃!”他很果斷。
我插了一句:“你所謂的可愛或者該當改成軟弱,大家有個缺點,不見得便可愛。”
“不是缺點。缺點足以令人生厭,可也能令人憐憫。比方對一個愛喝醉了的人,我瞥見的不是這個。實在不消我這對眼也能看出點來,你不信這麼嚐嚐,你也能看出一些,不過不如我的眼那麼強就是了。你不消看人臉的全數,而單看他的眼,鼻子,或是嘴,你就看出點可愛來。特彆是眼與嘴,偶然一小我正和你講品德說仁義,你能瞥見他的眼中有張活的春畫正在動。那嘴,露著牙噴糞的時節單要笑一笑!越是上等人越可愛。冇受過教誨的好些,也可愛,但是可愛得較著一些;上等人會諱飾。假定我冇有這麼一對眼,生命豈不是個大騙局?還舉個例說吧,有一回我去看戲,中間來了個三十多歲的人,很麵子,穿得也講究。我的眼一斜,看出來,他可愛。我的心中冒了火。不乾我的事,固然;但是,為甚麼可愛的人單要一張麵子的臉呢?這是人生的恥辱與錯處。正在這麼個當兒,查票了。這位先生冇有票,瞪圓了眼向查票員說:‘我姓王,冇買過票,就是日本人查票,我姓王的還是不買!’我冇法兒管束本身了。我並不是要獎懲他,是要把他的本相真臉孔打出來。我給了他一個頂有力的嘴巴。你猜他如何?他嘴裡嚷著,走了。要不怎說他可愛呢?這不是缺點,是用心腸找打――隻可惜冇人常打他。他的本相是追著叫花子亂咬的母狗。幸而我當時節犯了病,不然,他在我眼中也是個彆麵的雄狗了。”
“送你件衣裳橫是行了吧?”我真冇法兒了。
“必然得走?連飯也不吃?”我緊跟著問。
“奶名叫招弟兒?”我想起來,當時候她耳上戴著倆小綠玉艾葉兒。
“我改天再來,必然來!”他疇昔拿那幾本書。
我曉得,不必再留他了。愣了一會兒,我取出點錢來。
“在我犯病的時節,冇有例外。父母兄弟全可愛。如果對付,得對付統統,生命那才尷尬。要籌算不對付,得見一個打一個,辦不到。漸漸地,我成了個無家無小冇有一個朋友的人。乾嗎再交朋友呢?怎能交朋友呢?明知有朝一日便看出他可愛!”
“飯就好。”我也立起來。
“我不要!”他笑了笑,“餓不死。餓死也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