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來了,另有瓶白葡萄酒呢。找到了酒,又發明瞭幾個金絲棗。好吧,就拿這些待客吧。歸反比這麼僵坐著強。他拿起酒杯,手有點顫。喝下半杯去,他的眼中濕了一點,濕得像小孩夏季放學來喝著熱粥時那樣。
“幾時來到這裡的?”我試著步說。
“並不是害眼甚麼的那種精神上的病,是種冇法兒治的弊端。偶然候俄然來了,我能瞥見些――我叫不著名兒來。”
“我還不那麼悲觀。”我曉得已把他引上了路。
“三十多也就該死了。一個狗才活十來年。”
“你不消!”我還是用心打哈哈似的說,“待一會兒?管保再也找不到你了?”
四十三
獄裡是個好處所,它令人堅信人類的冇有轉機;在我做夢的時候都見不到如許醜惡的玩意兒。自從我一出去,我就不再想出去,在我的經曆中,天下比這兒並強不了很多。我不肯死,倘使從這兒出去而能有個較好的處所;究竟上既不如許,死在哪兒不一樣呢?在這裡,在這裡,我又瞥見了我的好朋友,新月兒!多久冇見著它了!媽媽乾甚麼呢?我想起來統統。
“幻象?”我想幫他的忙。
“待一會兒我找你去好了。”他還是不動。
“不曉得。”他看了我一眼,彷彿表示有很多話不便說,也不但願我再問。
“還不都在乎脾氣,”他微微搖著頭,“當時候咱倆還都是小孩子,以是我冇對你說過;說真的當時節我本身也還冇覺出來是怎回事。厥後我才明白了,是我這兩隻眼睛搗蛋。”
奇特,這麼清秀的小孩,脾氣這麼硬。
他笑了:“還在哪兒住?憑我這個樣?”還笑著,笑得極無聊。
實在他早已明白我的意義,始終他就冇留意聽我的話。要不然,我在援引公式之前還很多繞幾個彎兒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話刪短了好多。我說完,他好似冇法兒子了,問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