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節 妥協[第1頁/共5頁]

以是。對許岩和調查組的牴觸,他們在態度上就天然地偏向於調查組。要求對許岩停止嚴懲——如果明天寬縱了有著文家撐腰的許岩,開了這個卑劣的先例,那誰都不曉得,他日會不會呈現另一個有著權勢撐腰的放肆軍官又來犯上?以是,何政委固然說得隱晦,但他要求嚴懲的意義,倒是很較著的——文家必須給大師一個交代!

“許岩他不肯交代。。。他說這是奧妙,不能說。日本當局那邊也是含含混糊的,不肯流露為甚麼通緝許岩。以是,許岩在日本的事,到底有冇有題目,題目有多大,現在還搞不清楚。”

要說違背後點國法律,如許的事,在我們體係裡多了去。說得刺耳點,我們的外勤特工出國履行任務,哪個不是做間諜去的?遵循地點國的法律,他們但是十足犯法了,莫非,我們就要把這些有功同道給十足抓起來嗎?這不是風趣了吧?

“要說許岩的題目嘛,經費的題目倒是小事了,首要還是因為他被日本警方通緝的事。。。構造上要問個清楚。”

“你親身疇昔?”何政委愣了下,然後,他笑了:“修之啊,我可不敢勞動你啊!你的性子,我還不體味?你親身疇昔的話,隻怕是會給許岩加油泄氣,火上澆油啊!你是唯恐天下穩定吧?”

但題目是,文修之是多麼人。貳心機靈敏,遠超凡人。當即就看出了此中的圈套:固然何政委說話含混,說是兩邊都有錯。也冇有明白誰是誰非,但文修之清楚得很,即使兩邊都有錯,但弊端的性子卻不一樣:即使柳副處長再如何有錯,那也隻是體例體例弊端,屬於事情失誤;但許岩敢向下級構造和政治部分撥來的調查職員脫手,不管有甚麼樣的來由,這已經超出了“犯弊端”的範圍了,屬於冒犯軍法了。

他微微遲疑,最後,彷彿下定了決計,他沉聲道:“修之,你放心,要查清究竟,但也不能隨便委曲了我們在一線出世入死的同道。該如何措置,很快會有個成果的!”(未完待續。。)

“不能這麼說啊,修之同道。不管有冇有題目,查清究竟,廓清曲解,這都是政治部分的職責——這也不能說政治部在特地針對許岩,他們也是在事情。”

“啊,修之同道,你想問甚麼呢?”

何政委感喟道:“修之啊,你這傢夥的脾氣啊,我看也不比許岩小啊!”

電話的那頭又沉默了下來,何政委當然明白許岩這句話的分量——對方就是在問,這件事之前,是否經得本身的同意?如果本身說本身同意的話,那就即是本身承認,在針對文修之的這個行動策劃內裡,本身也是有份參與的,那就即是本身承認,本身是站在文家的敵手那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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